深受大众喜欢的“招财猫”手机挂件,在沪上引发千万元的索赔诉讼。来自日本的株式会社长屋以及它的中国代理商上海名里贸易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中方控股的中日合资企业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告进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22万余元(本报曾作过报道)。记者昨日(1日)获悉,原告方以证据尚未准备充分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已裁定予以准许。原告方告诉记者,等证据准备充分后将再次提起诉讼。
“招财猫”源于日本,在日本长期以来被视为招财招福的吉祥物。原告诉称,株式会社长屋在日本名古屋以“猫舍道乐堂本铺”商标贴牌专卖招财猫形象的各种礼品。上海名里贸易有限公司于2005年与原告株式会社长屋签订商品代理经销合同,取得后者所有商品及其他品牌系列商品在中国的总代理权。
2006年10月,原告在华联罗森公司的超市门店发现被告贴牌销售和“猫舍道乐堂本铺”相同的手机链产品。两原告认为,原告株式会社长屋对其设计的“猫舍道乐堂本铺”的所有产品形象拥有著作权,被告未经两原告许可,擅自使用该设计,制作成促销产品向公众发售,其行为侵犯了两原告的著作权,因此到法院讨一个说法。
而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态度也很强硬,他们称“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称原告的行为“已经干扰了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必须作出书面道歉,并保证此种行为不再发生。”
法院在不久前组织双方开了一次预备庭,双方都向法庭出示了证据。由于原告方涉案的“招财猫”手机挂件共有32个品种,每一个品种都有单独的著作权,如果全部举证在时间上会有一些难度,因此,原告方决定先暂时撤诉,等第一批约14个“招财猫”手机挂件品种证据准备充分后,将再次提起诉讼。不过,原告方告诉记者,后面的诉讼索赔金额可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降得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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