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中国现状

〖2007-6-28 11: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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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海信商标被西门子在德国抢注,此外,东林电子、上海德士、中轻青岛分公司、上海奥利玮、广州惠之星、佛山电器照明等企业商标也先后被西门子抢注。

    “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这让中国企业的处境雪上加霜。

    事实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本来在专利上就落后许多。数据显示,中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只是日本的1/8,美国的1/5,韩国的1/2。不少项目在立项前不进行专项年审,使成果落入他人之手。

    而中国企业往往遇到知识产权问题就手足无措,首先想到的是站在民族利益的高度向对手施压,很多企业遇事多求助政府部门。

    娃哈哈一案就很典型,4月中旬,13个娃哈哈投资地区的西部地方政府机构发信新浪财经声援宗庆后声势对达能形成一定压力。

    朱妙春分析说,现在的中国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政府应尽量少干预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

    他强调,若没有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没有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政府是不能主动干预的。

    同时,中国企业过于相信自己的力量,在最近发生的一起中国企业应诉跨国化工巨头的案件中,中国企业自行组织了企业内部的少数几名员工应对,势单力薄。

    而在外资企业里,一般都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从一组几年前的数据中,可以窥见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的人力之巨大,这组数据显示,当时的IBM公司仅专利工程师就有500多个, 微软公司当时总计25000名员工中有近五分之一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中国企业不能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内外法律,尤其是对涉外仲裁缺乏经验,碰到问题往往不知所措,难以应对。”朱妙春对此忧心忡忡。

    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

    2005年7月,三家中国地板企业——圣象集团、菲林格尔、升达集团接受美国“337”调查,时隔一年,初战告捷。专家指出,这三家企业采取“抱团”以及与境外律师合作的方式值得学习。

    朱妙春对娃哈哈聘请律师团应对达能提起的仲裁和诉讼的做法表示赞同。抓住重点而不纠缠于细节,则是朱妙春给中国企业的另一个建议。

    “对于娃哈哈一案而言,当务之急是解除合资企业的协议,确认合同是否有效。”他分析说,被动等待或者应对达能在斯德哥尔摩申请的仲裁并非明智之举。

    而娃哈哈选择在杭州申请仲裁也被视为策略之举。“在中国另外开辟一个战场确认不侵权,可以作为其在国外应对的一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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