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案件80%至90%属工商机关主动查处

〖2007-6-12 14:4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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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6月1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系列新闻发布和采访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指出,目前中国的商标案件80%甚至到90%、绝大部分是工商机关主动查处的。

    李东生说,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很多国家是不一样的,是行政执法和法律互补,是双轨制。在知识产权方面,一方面有司法保护,并且高法和高检做了司法解释。另一方面还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保护,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一样,很多国家的行政保护是海关保护,海关保护主要是边境保护。在中国也有强大的海关保护,在国内的市场上,中国还有一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覆盖整个广大市场的行政保护,职能是中国的特色。行政保护的执法权有法律授权、比如商标,商标的执法有商标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有其他一些法律。根据这些法律,行政机关一方面可以接受举报,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依法主动采取措施,商标权是私权,在很多国家只有自己主张自己的权利,举报了才有人帮你办、法院才受理。而中国除了法院受理以外,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主动出击。所以目前中国的商标案件80%甚至到90%、绝大部分是工商机关主动查处的。行政保护的特点就是主动、快捷处理。

    李东生强调,工商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在中国是行政、司法两条轨道相互协作。从这几年时间的情况来看,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而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级官员到中国考察以后,也称赞中国这个体系是非常有效的,实际上也确实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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