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毛腿” 被指套用驰名商标 消费者欲索赔
〖2007-5-28 16: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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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购买飞毛腿手机配件礼品套装,发现外包装上注明是中国驰名商标,但实际上只有电池是得到驰名商标认证的。
今天上午,高先生委托王海给北京市工商局递去举报材料,下午将到海淀区法院起诉,要求退还78元购物款,并赔偿一倍购物款。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13日,高先生在某家电卖场购买了该礼品套装,他通过中国驰名商标官方网站查询得知,飞毛腿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品只有电池一项。
“这就涉嫌超范围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王海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王海认为,该产品外包装上的中国名牌标志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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