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关

〖2007-5-28 15:4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张瑞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出台指导意见,细化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标准,规范认定工作,加强对该省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受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突增趋势,但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尽完善,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在认定驰名商标的审理上存在标准不一等问题。为此,河南省高院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该省法院审判实际,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认为,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应根据具体案件中涉案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和被控侵权行为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产生联想或误导性后果等因素,确定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不应任意扩大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不得依职权主动认定,在判决主文中不认定涉案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原告的侵权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或其诉讼请求可以通过一般商标侵权及其他途径救济的,不得认定驰名商标。

  据介绍,近年来,河南省法院系统先后认定了“红旗渠”、“宇通”、“黄金叶”等8件驰名商标。(记者 李建伟 郑州)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