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展会主办方方面看,展会主办方的意识与选择是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关键。品牌无法与生俱来,只能通过市场经济反复的大浪淘沙最终得以显现。一时的重复办展现象并不可怕,只有重复才可能产生对比,才能够为各参展方提供选择或放弃的机会。在办展主体逐渐转向企业的趋势下,展会主办方应当紧紧抓住每一次竞争与比较的机会,让自己的品牌突显出来。初涉会展行业的展会主办方是自主打造品牌,还是行登龙之举,应如哈姆雷特审视“To be or not to be”问题一样认真思考和对待这个问题。选择钻审批复杂的空子、搭乘别人的展会便车,固然可浑水摸鱼、得一时之利,却永远摆脱不了其他展会的影子,并时时承担被知名展会主办方控诉的风险,甚至终将被市场淘汰出局。已经招展办展的主办方应全力打造展会,为参展商提供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为参展商的顺畅交易提供最完备的信息渠道,凭服务吸引参展方,凭服务打造展会品牌,待展会得到市场认知、成为知名展会后,便可依据法律取得对展会名称的有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