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的尴尬

〖2007-5-11 17: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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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众所周知,“木兰从军”是中国家喻户晓的民间传统故事,美国迪尼斯却在1998年以动画片《花木兰》狂卷全球票房20多亿美元,但中国却没有得到任何零星收益,此事之后,就在花木兰出生地河南商丘虞城县,一批瓜农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以“花木兰”为注册商标,令虞城西瓜销售至沿海后,从以往的滞销变为畅销。 

    “回归”的“花木兰”给虞城瓜农带来不菲的收入,但与美国“花木兰”创下的佳绩相比,后者收获的财富显然令人尴尬。

  “花木兰”的遗憾告一段落后,又有新的领域呼之欲出。先是2005年韩国抢注了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几个月后一名中国人以3万美元的价格才将其赎回,传统最终得以“回归”,此后日韩数十家公司将“水浒传”、“三国志”、“西游记”等古典名著注册为游戏商标,传统的流失让人触目惊心。

  传统需要“回归”,但“回归”的尴尬令人遗憾,更令人深思。今年4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中、美、德等八国的100多位专家共同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面临的种种遗憾。

  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走向持久繁荣未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产生其族群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提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最直接也是最好的方式,就是尊重产生这一文化的族群及性格,这是对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保护。让人类能共同感受、共同享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人的精神与灵魂带来的魅力。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需要能够惠及大多数人的文化土壤。人们只有从小就感受各种文化遗产,“死”的文化遗产才能“活”起来,成为公众的文化意识和习惯。

  今年6月9日,我国将迎来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已在向全民自觉全民参与的阶段迈进,同时也需要更多相应制度建设同步跟进,使之深入公众,变成对文化遗产的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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