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台湾友达在3月控告南韩面板大厂LG飞利浦(LPL)侵犯3项面板相关专利后,台湾奇美电也在5月于美国德州Marshall法院控告LPL侵犯4项专利权,并要求赔偿,这是奇美电首次对LPL提告,而LPL对此则表示尚未接获诉讼通知,因此尚不响应。
友达3月时向美国威斯康星州麦迪逊的联邦地方法院,控告LPL在未获友达同意的情况下,蓄意使用友达的专利技术,并请求赔偿。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资料,友达指控LPL侵犯的3项专利是制造LCD面板薄膜晶体管的方法、显示器背光技术,与防止液晶显示器反应过慢造成闪烁的方法。稍后,LPL也反击友达的控告,表示将尽全力保护自己的专利。
在此事件后,中国台湾地区面板双虎之一的奇美电也在5月4日向德州法院提出LPL侵犯其4项专利,奇美电表示,有关该诉讼目前正委由美国律师处理,这是奇美电首次对LPL提告,但相关细节由于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对外评论。而根据外电报导,LPL对此则表示尚未接获诉讼通知,因此尚不予响应。
事实上,LPL与台湾面板厂的专利诉讼不仅止于友达与奇美电之间,与华映的侵权官司更是缠斗已久,LPL曾以侵权为由,向大同、华映、优派求偿5240万美元;至于其它国际大厂透过专利诉讼干扰台面板厂发展案例亦屡见不鲜,2004年夏普(Sharp)控告东元使用友达面板所销售液晶电视侵害其专利,日本半导体能源研究所(Semiconductor Energy Labs;SEL)则指控iriver Japan所使用统宝面板侵害其专利,亦控诉西友(Seiyu)采奇美电面板所销售液晶电视侵权,后来奇美电获得胜诉并得到赔偿。
以产业地位的角度来看,LPL目前正是中国台湾地区面板双虎最大的劲敌,面板双虎除了在营收、出货量、获利上持续挑战LPL之外,在专利的布局上也紧追不舍,不过根据IEK的统计,台、韩、日面板厂在北美地区申请的专利数,中国台湾地区仍是逊于日本与韩国,以2006年1~10月来说,台、韩、日的专利申请数分别为228件、338件、1,205件,而2005年的专利申请数台、韩、日依序为343、471、1,28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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