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商标侵权10案例 鸡精乱用标志罚50万
〖2007-4-28 11:5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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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4月25日,武汉市工商局通报了2006年度10件典型商标侵权案例。
2006年4月4日,武汉市洪山工商分局在武汉百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生产的“太子”牌鸡精外包装,使用了注册商标标志,但无法提供注册商标证件,涉嫌冒充注册商标。
经查,当事人于2001年11月至2006年3月,在其生产的黄太子、绿太子、金太子等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太TAIZI子”文字及图样的标志,并标明注册商标标志,冒充注册商标。工商部门对当事人限期10天内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此外,武汉市熙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销涉嫌假冒洋酒,江岸区兴宇通讯器材商店销售假冒摩托罗拉公司的手机配件,武汉市黄鹤音像公司销售侵权光盘,江岸区科晶耗材办公用品服务中心擅自加工销售假冒佳能、三星、惠普、联想硒鼓粉盒,洪山新华塑料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冒六角牌线卡包装箱、包装盒和飞雕牌接线盒,当事人周贵斌销售假冒“阿迪达斯”运动服装,当事人代学锋销售假冒Kingston牌512MBSD卡等产品,武汉琴台知音水泥有限公司擅自在其生产的水泥外包装上使用由汉字“知音”、拼音“ZHIYIN”及图形组合而成商标,昆山圣罗兰制衣实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等,均被工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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