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大厦”被诉侵权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

〖2007-4-25 9: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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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昨日(24日),辽宁省沈阳五爱实业有限公司将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万。

  1997年1月28日,沈阳五爱实业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五爱市场”商标,市场二字不在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之内。而沈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于1994年4月26日被核准使用“五爱商住大厦”专用名称。

  日前,沈阳五爱实业有限公司,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在其楼体上悬挂“五爱大厦”标牌。沈阳五爱实业有限公司认为对方的行为形成商标侵权,请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拆除楼体侵权广告,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国家级报刊上道歉,确认“五爱市场”为驰名商标。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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