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法院去年以来受理知识产权案 商标侵权案占八成
〖2007-4-25 8:5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昨日(24日),记者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至今,上海法院共受理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6件,审结了其中的85件。
市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刘华介绍:在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的案件所占比例最大,占总数的80%左右,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不仅升幅较大,数量也不少。
她指出,4月26日是第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鼓励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有重要作用,因此,上海法院厉行法治,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和强制执行措施,致力于全面保护知识产权。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就属情节严重,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擅自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数量在500张(份)以上的,也属于情节严重,要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上述是两个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起刑点”,将有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市高院指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将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