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涉外知识产权案国内企业败诉多
〖2007-4-23 0: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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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2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情况。记者获悉,去年以来,本市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数量呈上升趋势。
据了解,去年市中级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17件,比上一年稍有增加。在这17件案件中,原告为外方及港澳台的为16件,原告为内地的仅为1件,且败诉方多为内地公司。
这些案件涉案标的额巨大,平均每件争议标的为84万元。如台湾某公司商业秘密纠纷案的争议标的达1100万元;法国某著名服装公司商品许可合同和商标侵权纠纷案标的为972万元;而法国某制药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标的,更是高达3000万元。对此,有关法官表示,国外企业越来越注重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其在中国市场的地位。但目前多数国内企业自我创新能力不强,自主知识产权不多,因此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另据了解,在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中,著作权侵权案占较大比重。在这类案件中,多以音像作品、音像制品和摄影作品侵权为主。如本市某练歌房因放映郭富城的MTV,被华纳唱片公司以侵犯其放映权为由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该练歌房停止侵权,并赔偿华纳公司6500元损失。
在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法院还公布该院民三庭去年审理的十大知识产权案。这十大案件中,包括江苏恒顺醋业公司诉商标侵权案、南京四明眼镜店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通讯员宗明山 赵兴武 记者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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