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皖酒”双雄争讼

〖2007-4-18 9:0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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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皖酒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堪称省内白酒业的两家龙头企业,可最近两家却闹起了不愉快,症结就是古井认为皖酒用来装酒的酒瓶系仿冒古井的,并将皖酒公司和销售皖酒的合家福超市告上法庭。4月17日,双方对簿法庭。

  2005年,皖酒公司的“皖酒”刚刚投放市场时,古井公司就认为皖酒的瓶型与“古井牌”淡雅“古井酒”的瓶型极为相似,存在侵权的嫌疑,并致函皖酒公司。后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皖酒公司同意不再使用该瓶型,并于2005年底推出了新型皖酒,改变了原瓶型。可古井公司认为新型皖酒的包装瓶仅仅对原瓶型进行稍微的改动,仍然与淡雅型“古井酒”酒瓶及装潢近似,再次致函皖酒公司,认为皖酒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皖酒公司认为自己没有侵犯古井的权益,拒绝再次改动。

  古井公司在法庭陈述说,该公司经过很多努力,创造了“古井牌”白酒类商标这一中国驰名商标,并为此进行广告等方面的大量投入。淡雅型“古井酒”所使用的酒瓶是该公司自行设计的瓶型,将军罐体及其图案成为淡雅型“古井酒”特有的包装、装潢,并于2003年1月就该瓶型取得了专利证书。而皖酒使用近似包装的行为,有“傍名牌”坐享其成的嫌疑,而合家福超市的销售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于是将二者起诉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淡雅型“古井酒”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并支付由此造成的12万元损失。

  而皖酒公司则认为双方争议的将军罐罐体酒瓶是一种通用酒瓶,而且酒瓶的颜色不一,图案不同,不会造成消费者视觉上的误差,自己不存在侵权。该案结果,有待法庭择日判决。(刘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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