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知识产权纠纷

〖2007-4-12 8:5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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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保儒
 


   “一旦美方正式提出WTO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中方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应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日(11日)表示。在中国商务部首次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中美知识产权纠纷立即成为了中外记者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争议双方将在提出诉讼的60天内进行双边磋商,如果谈判破裂,世贸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将介入,给予仲裁。也就是说,中美双方还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沟通。

  就在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宣布将对中国知识产权和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状告WTO前不到一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刚刚发起一场自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以来的最大行动——这便是由276项具体措施组成的《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据国家保知办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介绍,按照该计划,各相关部门将在立法方面,起草、制定、修订14个涉及商标、版权、专利和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而在日常执法中,“反盗版天天行动”、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蓝天会展行动”等14个专项整治行动也随之全面启动。而在苏珊·施瓦布的声明中,却对中国这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动作只字未提。“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不断完善。”商务部对外经济贸易研究院研究员金伯生表示。以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为例,从去年开始,中国国家版权局联合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在中国生产的电脑都必须预装正版的操作系统。中国政府部门已经按照要求在2005年实现了软件产品使用正版率达到100%,这在发展中国家之中是非常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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