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有机衔接

〖2007-4-9 9: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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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曹道成一行专程来到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双方交流司法与行政保护的工作经验,协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相互衔接问题。

  曹道成庭长首先通报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前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情况,李薇副院长任组长。接着介绍了200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和今后的一些工作思路。2006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266件,旧存56件,审结266件,结案率82.61%;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为15.41%,同比上升3.67个百分点;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调解率为51.06%,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52%,位居全省法院首位。通过精心审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彰显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法国鳄鱼商标侵权案,是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该案采用“镜像规则”解决了商标相同判断规则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保护的主要工作经验,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强化调解职能,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罗亚军介绍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工作概况,肯定了多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执法工作中的相互支持和协助,希望法院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层面上的权威优势和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技术上的优势,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最后,大家就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方面的合作及司法与行政在证据认定方面的相互协助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全面推动湖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的衔接,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众利益,是我们的共同任务和职责。为此,双方要加强协作,互通有无,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合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创新型湖南而共同努力。(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肖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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