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将实行备案制度 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7-4-4 14: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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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条例相关的两个配套细则也将于今年5月左右正式颁布实施。从今年起,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信息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特许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内容。
4月3日上午,在南宁市召开的福建、广东、广西三省(区)贯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座谈会对外透露了这一信息。
■细则将于今年5月出台
当天上午,商务部商改司副司长王晓川主持召开了这次座谈会。来自三省区商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的配套细则《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文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王晓川告诉记者,4月3日的座谈会是商务部组织召开的第三个片区座谈会,此番拿来讨论的两个细则,在前两次座谈会后已经进行了大幅度修改。这次座谈会后,商务部将对两个细则进行最后完善,计划在今年5月左右正式出台。
■特许人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条例》的核心条款是对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准入制度”“备案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这大大抬高了从事特许经营的门槛,对加盟连锁中的欺诈行为进行重点防范。
记者发现,即将出台的两个配套细则同样主要把特许人作为管理、监督的重点对象,针对特许人进行了很多约束和限制。比如,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特许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要求,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特许经营体系最多的国家之一,覆盖了洗衣、餐饮、服饰、超市等60多个行业领域。然而,馅饼不少,陷阱也更多。王晓川介绍,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国内特许市场侵权、假冒甚至欺诈等市场失序问题也逐渐突出,据调查,造成市场失序的主要原因在特许人。
王晓川还透露,《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商务部开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网上备案系统”,也将在今年5月份投入试运行,在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备案。
届时,公众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查询到诸如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商标、备案时间、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营业地址、特许人备案的特许经营的项目范围。
■南宁特许经营前景看好
广东、福建等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但这次商务部专程将第三次座谈会选在广西召开。
王晓川表示,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广西特许经营业发展呈上升趋势,加上广西正在大力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也使得商务部将第三次片区座谈会选在南宁召开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据介绍,不少区内外特许经营企业正计划借助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机遇,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发展特许经营业。
近年来,南宁市特许经营业得到快速发展。据市商务局的调查,目前我市特许经营业已经涵盖医药、百货、餐饮(含粉店、小吃店、快餐)、烧卤店、饼屋、美容美发、服装、研发咨询公司、汽车美容、家具、干洗、饰品、饮用水、办公用品、擦鞋吧、凉茶店、保健品、科技等行业。在这些特许经营企业中,既有属加盟国外、区外品牌企业的,也有从本土品牌发展起来的。本土发展起来的企业都注册有自己的商标、商号,均有相应的经营保障措施和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记者 黄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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