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仅“都匀毛尖”可以使用专用地理标志
〖2007-4-2 11: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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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3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为了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维护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了地理标志产品的专用标志,并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该专用标志的基本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英文字样、中国地理标志字样、英文GI(地理标志英文缩写字母)、小麦和天坛图形等要素,已注册地理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可以同时在其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该专用标志,并可以标明该地理标志注册号,还可将专用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据省工商局商广处王岭扬处长介绍,贵州目前已获得注册的地理标志仅有“都匀毛尖”,只有在“都匀毛尖”这一产品上可使用这个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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