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6月出台

〖2007-4-2 9: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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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今年4月我们将公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6月将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3月27日召开的“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说,中国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是,“不保护好知识产权,就不能很好地鼓励创新,也不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

    此次论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美国商会共同发起,旨在讨论如何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及促进创造财富。论坛主要议题覆盖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互作用”、“如何建设创新型社会”、“企业如何加强自主创新”、“如何提高消费者知识产权意识”、“国际组织、商协会及大学如何发挥作用”等。来自中国、美国、欧盟、日本等全球主要地区的商业协会和政府组织的500多位政府官员、企业家、专家和学者出席了论坛。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了中外专家热议的话题。

    中国确立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向此次论坛的举办致信祝贺。吴仪在贺信中指出,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源泉,社会进步的动力,保护知识产权是鼓励创新的前提和保障。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立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更有效措施,并愿意同国际社会加强合作,相互学习,坚持不懈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在现有的条件下,继续以高投入、高消耗、低成本为标志的要素驱动型增长将越来越受到有限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制约,突破这些瓶颈只能依靠创新。因此,我国提出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决定要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据了解,目前世界上有20多个创新型国家,如美国、日本、芬兰等。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在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前提下,科学技术对经济的贡献率在70%以上,对外技术的依存度在30%以下。2006年美国的知识产权价值达到5万亿美元,占GDP的一半。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保护知识产权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是中国的一贯方针和政策。”国务委员陈至立在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时强调说。

    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

    陈至立说,保护知识产权,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在过去20年里,我们已经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立了包括知识产权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在内的全面的工作体系,形成了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不过,我们必须要改变观念:不能一提知识产权就光想着保护,却不想去创造形成知识产权,或去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田力普说,其实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比较健全,但是受制于观念、机制的束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创新”、“运用”往往受挫,关键是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没有良好的政策环境、金融环境。比如现在企业拿着自己的专利创新技术到银行贷款创业往往会碰壁。田力普认为,国家战略纲要将为知识产权的形成、运用、保护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比如加强中介服务、金融支持等。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对话而非对抗

    知识产权如今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强有力工具,不断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提醒着决策层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对此陈至立说:“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依然存在差距,发展中国家必须努力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但是发达国家也要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理解。”

    田力普也表示,知识产权的发展应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利益。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非朝夕之功,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通过长期共同努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水平。“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国家间加强交流与合作,求同存异,共筑一个对话而非对抗、合作而非摩擦、协助而非施压的和谐发展环境。”他表示,近年来在这一问题上,中国已经做出了不懈努力。

    中国的努力和期盼也得到与会专家的认同。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专利与商标局局长杜达智(Jon Dudas)说,美国今年将向广州增派一名知识产权专员,以推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但与外界解读的“监控”、“施压”不同,“对话”和“协助”才是他们的主要职责。他表示,“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并非以另一国的牺牲为代价。”据杜达智介绍,近日,他已经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敲定了进一步加深战略合作的工作日程,包括双方专利审查员的交换。“除了知识产权专员,我们还将向北京派遣专利员”。

    有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建设创新型国家更是一个巨大而系统的工程。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政府、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一起努力,改变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也需要国际社会的交流和合作。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已经成为了知识产权大国,具备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定基础和能力,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完成、实施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深入,中国跻身创新型国家的行列应该不会太远。(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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