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经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7-4-1 13:43: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近日,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的“美大”商标,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继“五芳斋”、“兔皇”等之后的我市第7件驰名商标。
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的“美大”商标自1997年注册以来,先后被认定为嘉兴市著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然而,随着“美大”商标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全国各地假冒其产品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海宁市工商部门了解此情后,适时介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向美大公司提出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建议。去年10月,安徽宿州市墉桥区一家经营部销售的淋浴喷头,使用的商标与美大公司注册商标图案、文字完全相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美大公司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其“美大”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保护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不久前,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认定“美大”商标为驰名商标。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