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有名称对峙驰名商标 “诸葛酿”大战再起波澜

〖2007-3-26 10: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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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在四川江口醇诸葛酿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江口醇)对外宣称自己获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诸葛之争尘埃落定,商标官司全面胜诉”仅仅数月后,“诸葛酿”大战再次掀起了波澜。日前,湖北襄樊三九酿酒厂(下称襄樊三九)正式对外公布,襄樊三九的“诸葛酿演义”、“演义”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被判定为驰名商标。

    知名产品特有名称和驰名商标的对峙使得诸葛商标之争再生变数。襄樊三九的驰名商标认定过程是否存在猫腻?特有名称和驰名商标两者中谁更受法律保护?谁对诸葛品牌使用在先等问题一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而争议双方也是各执一词。

    据襄樊三九方面透露,襄樊三九在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江口醇的传票已经发出,双方或将再度在法庭上“开战”。

    ●未注册商标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3月10日,襄樊三九高调宣布,该公司申请注册的“诸葛酿演义”、“演义”商标被法院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襄樊三九方面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判决显示:“湖北襄樊三九酿酒厂与薤山演义食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经本院审理已于2006年12月22日作出(2006)襄中民二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依法认定‘诸葛酿演义’、‘演义’商标为驰名商标。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布日期是2007年1月22日。襄樊三九厂长马永富称,由于这是市场上众“诸葛酿”品牌中的唯一驰名商标,因此可以看做是夺得了市场的制高点。

    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诸葛酿演义”商标于2004年4月提出申请,目前尚未获准注册,因此这是继去年底蒙牛以未注册的“酸酸乳”获得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又一个获司法认定的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江口醇在第二天即予以了反击。江口醇方面认为,“诸葛酿演义”被判定为驰名商标只针对诉讼的个案有效,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诸葛酿演义”驰名商标的认定对江口醇在广东市场上的地位没有影响。江口酿的代理律师温旭更是对襄樊三九发布的信息提出了质疑和驳斥。

    ●争议一:

    “左手”打“右手”的商标官司?

    据了解,襄樊三九的这一官司缘于襄樊本地一家名为薤山演义食品有限公司侵权,该公司也同时使用“诸葛酿演义”、“演义”。薤山演义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10月份才注册成立,没过多久,就成为案件的被告。“襄樊三九这次商标司法认定极可能是‘左手’打‘右手’, 目前只要可以审理知识产权官司的法院都有权做出驰名商标的判定,而且司法认定时间短,一些企业为了获得不当利益,很可能找个‘稻草人’打官司来认定驰名商标。”温旭对此提出质疑。他说,一个两年前就开始被江口醇告侵权的企业,居然拿到了中国驰名商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对此,襄樊三九方面认为,在法律面前被告和原告是平等的。如果说曾经被告侵权就不能获得驰名商标,这是说不通的。江口醇若对这个官司有质疑,必须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襄樊三九的代理律师尹学谦说,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行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双轨制。二者都具有最终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认定了上百件驰名商标, 作为在先使用该商标的原产地企业,法院依法认定“诸葛酿演义”商标 为驰名商标并无不当之处。

    ●争议二:谁使用在先?

    襄樊三九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襄樊三九1997年开始生产和销售 “诸葛酿演义”酒、“演义”酒,这早于市场上众多诸葛酿酒任何一个产品的出品时间。

    江口醇诸葛酿于1999年开始生产并在市面上销售,2003年初,江口醇诸葛酿酒获得四川省政府颁发的“四川省名牌产品称号”等多个奖项,并被广东省高院认定为知名商品,其名称为特有名称。

    对于襄樊三九“使用在先”的说法,温旭提出了反驳:“如果对方1997年就开始使用了,那么在两年前江口酿请求工商部门查处和在法院起诉襄樊三九时,对方为什么不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

    温旭认为,“诸葛酿演义”这个商标襄樊三九并没有大规模使用,否则,为什么襄樊三九使用的“诸葛酿演义”酒包装上要把“演义”这两个字“藏”起来呢?要知道襄樊三九申请的商标是五个字一样大的。

    对此,襄樊三九认为,“诸葛酿演义”从1997年就开始生产和销售,这个包装都是当时设计好的。而江口醇诸葛酿酒是1999年才进入市场,怎么能说是搭便车呢?

    江口醇方面则表示,目前还没有发现具体资料显示襄樊三九在1997年就已经使用了“诸葛酿演义”商标。“因为使用在先并非是认定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唯一条件,其区分还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在襄樊三九进入广东市场的2004年,江口醇已经取得了上亿元的销售额,并且在消费者心中具备了相当高的知名度。”温旭说。

    ●争议三:谁更具有法律保护效用?

    尹学谦表示,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可以跨类和同类保护,同时注册、未注册的商标也同样受保护。“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更应受保护。”温旭认为,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不同于行政认定,不具有普遍意义,只对个案有效。“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虽然也有一些条件,但多是针对个案,很少进行横向比较,也没有设定异议期。而且从法理上讲,这种司法认定所获得的驰名商标是不可以作为商业宣传的。”温旭说,“而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则具有区域性的保护效力,因此在广东省范围内江口醇诸葛酿酒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将具有区域性的普遍法律效应。”三九厂方面则认为,法院裁定的结果均只能作为行政部门执法或者下一次类似诉讼的参照,此次“诸葛酿演义”被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程序上是合理的,因此,这个结果将对下一次的诉讼产生重要影响。

    “从法理上来讲,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只能作为一个事实陈述,不能对抗其他侵权诉讼,即它只对个案有效。”中国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张玉瑞说,“上述两家企业的驰名商标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都是经过法院认定的,两者中究竟哪一个更应该受法律保护,应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分析做出判定。”

    据温旭透露,两年前江口醇就在广东某地起诉了襄樊三九,不过由于对方正处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法院暂时冻结了该案。“目前江口醇还没有收到樊城区法院的传票,收到传票后我们将向广东的法院请求解冻,审理襄樊三九侵权一案。”

    尹学谦则表示,襄樊三九和江口醇作为此次关联的利益体,并没有太多资格去指责对方。“谁侵权最终还是要到法庭上去解释,由法官做出最后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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