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受理“我唱我歌”商标注册
〖2007-3-24 8: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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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受理“我唱我歌”注册商标申请。
据了解,近年广东省茂名市原创音乐蓬勃发展,涌现了一大批原创音乐作者,很多歌曲流行热门,但由于缺少有效挖掘、包装和宣传,知名度、影响力不强,成为发展的掣肘。
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十分重视这一笔文化资源,去年以来,举办了两次“我唱我歌”茂名原创音乐演唱会,挖掘和宣传了一批音乐人和原创歌曲。为全力打造“我唱我歌”品牌,发展特色文化,市文广新局委托茂名市新域文化传播中心申请注册“我唱我歌”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已受理。
这将是我市第一个特色文化品牌商标,必定极大地推动我市原创音乐的发展和特色文化打造,对提升茂名文化的影响力,提高茂名的知名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苏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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