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榨菜”成宁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7-3-21 17:3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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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今后“余姚榨菜”将不能随便标注在商品外包装上了。据记者昨日(20日)获知,经国家商标管理局注册核准,浙江省余姚市的“余姚榨菜”正式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余姚瀑布仙茗”后,该市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余姚市榨菜种植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余姚市也先后被评为“中国榨菜之乡”、 “浙江省榨菜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等。

    目前,该市有从事榨菜生产的菜农达15万人,年种植榨菜面积已达12万亩,生产榨菜鲜头5亿公斤。形成了以泗门、临山、黄家埠和小曹娥等四个乡镇为核心的农产品块状经济。余姚榨菜已占到了全国榨菜市场总额的50%以上。截至目前,全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拥有量为32件。

    新闻链接: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近年来国际上用以保护、证明地方特色产品的一种通用做法。注册了该商标,标志着该特色产品的质量、信誉等主要取决于该地方的地理因素或人文因素。目前,在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主要用于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方面。(周立 明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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