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万奖金争“驰名商标” 省工商局决不支持

〖2007-3-17 9: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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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保儒
 


    昨日(16日)吉林省工商局召开了全省培育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工作座谈会,吉林省工商局局长王宪林表示,对于企业为了得到政府100万奖金才认定驰名商标的行为,决不支持。
  
    有的企业真实想法是通过司法认定后伸手向政府要100万奖励,而违背了政府设立100万奖励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本意。为了得到政府100万奖金才认定驰名商标的行为,决不能支持和奖励。
  
    企业内有个现象,通过行政程序认定不上驰名商标,可以找司法机关认定。对外宣传上,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一样统称为中国驰名商标,只能称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名不副实,虽然确定了其法律地位,但很难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信服、认可。被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后就冠以“中国驰名商标”,而不是依据判决书判决的“驰名商标”进行大量广告宣传,从而造成了商标管理上的混乱。
  
    2007年吉林省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争取达到37000-38000件,年增长率达到10%-15%;争取认定中国驰名商标5-6件;争取认定吉林省著名商标50-70件,累计达到349-369件。《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也有望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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