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参欲申报证明商标 推进大樱桃等产权保护
〖2007-3-17 8:4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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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保儒
记者昨日(16日)获悉,今年烟台市将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烟台海参、烟台鲍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成功后,烟台地区以外出品的海参、鲍鱼将无法盗用“烟台”旗号。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其质量、声誉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该标志有利于保护民族精品和文化遗产,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国际竞争力等。烟台市的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烟台大樱桃也于去年9月正式申报,现已通过公示。
如今大江南北打着烟台海参、鲍鱼旗号的经销商和酒店比比皆是,其中“李鬼”颇多,如果不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将缺乏法律依据。
龙口粉丝被列入欧盟互认地理标志保护试点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和欧盟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入市场予以双边认可和保护进行谈判,通过考察和会谈将互相确定一批产品作为首批保护对象,龙口粉丝已列入首批考察的10个试点产品之一。
给地产名牌穿保护衣 烟台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
近日,“烟台大樱桃”地理标志申请已通过国家审查并予以公示,两个月公示期过后,其将成为烟台市第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此同时,烟台苹果、莱州梭子蟹、海阳白黄瓜的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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