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商标在东营经司法程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7-3-14 11:4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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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认定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凤凰城”商标、东营市华泰橡胶有限公司与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三A”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据了解,这也是这个市首次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据了解,两案分别为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营豪威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东营市华泰橡胶有限公司与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诉东营三恩轮胎维修设备厂商标侵权案,东营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日前作出判决,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凤凰城"商标、东营市华泰橡胶有限公司与山东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三A"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两起驰名商标的认定,开创了东营中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先河,有效的制裁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维护了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知名品牌无形资产所蕴含的巨大市场价值及商机开始凸现,导致社会上一些不法企业和商人恶意搭乘知名商标便车,不但给知名企业的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也给知名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上述情况,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对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争议中要求认定驰名商标的,认真遵循"被动保护、因需认定、个案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驰名商标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司法认定。(记者 邓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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