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荣宝斋起诉国家商评委
〖2007-3-10 8:2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老字号与驰名商标无关”,京城名家荣宝斋遭遇注册商标质疑。武汉“荣宝斋”因为注册商标不成,起诉国家商评委,北京荣宝斋作为第三人也现身法庭。昨日(9日),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武汉市“荣宝斋”曾申请注册荣宝斋(繁体)及图形商标,2006年11月6日,国家商评委作出裁定,认为北京“荣宝斋”注册的三种“荣宝斋”商标为驰名商标,对武汉“荣宝斋”的申请不予注册。武汉“荣宝斋”起诉至法院,认为商评委认定北京“荣宝斋”为驰名商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老字号与驰名商标之间没有联系。
商评委认为,武汉“荣宝斋”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北京“荣宝斋”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是复制摹仿了后者;北京“荣宝斋”曾于1991年9月20日在第16类宣纸等商品上注册了繁体“荣宝斋”商标,其在此类商品上的该商标专用权可视为延续的。
庭审中,北京“荣宝斋”称,武汉“荣宝斋”抢注其商标乃“鸡鸣狗盗行为”。其代理人介绍,武汉“荣宝斋”与北京“荣宝斋”不存在隶属关系,武汉“荣宝斋”未经允许使用“荣宝斋”总店的字号和商标是一种侵权行为。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王文波)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