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华老字号”认定工作开始
〖2007-2-14 16:5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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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开胃
2007年的“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未通过2006年第一批认定的企业如继续申报则需将所有材料重新申报。根据商务部的规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在3月31日之前将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商务部。
商务部商改司人士分析指出,从第一批“中华老字号”的申报情况看,申报企业基本上能够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文字材料不够详细、证明性材料不够充分等问题。
为此,商务部要求,在组织企业申报过程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申报培训,加强对企业材料申报的指导,严格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指导企业详细准备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要求相关材料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
据悉,商务部将加强老字号普查工作力度,要求尚未开展普查的地区加快普查工作进度,并于5月31日前报商务部。对已认定的第一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如果面临问题和困难,商务部还将给予帮助。
商务部于2006年起在全国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并于2006年11月认定了第一批430家“中华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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