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爱立信 因何吃个哑巴亏(1)

〖2007-2-13 14:5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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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开胃
 


    2007年,超女何洁第一个大动作,就是代言“索爱”MP3/MP4,当电视广告在央视和湖南卫视进行投放时,许多人马上想到:“索爱”的手机上不是早就有MP4功能了,还要进军小数码?

    其实,此“索爱”并非彼“索爱”。自从索尼、爱立信联手以来,在中国市场,人们就把“索尼、爱立信”简称为“索爱”,无论是网络报道、纸媒报道,还是营业员、消费者的称呼,都已经把“索爱”作为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称。

    然而,索爱MP4却与索尼、爱立信没有一点关系。“索爱”商标持有人是广州索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建佳,广州索爱也是索爱MP4的的出品商。

    看来,索爱MP4起点很高,一出生就是个“知名品牌”。索尼爱立信多年来在中国市场形成的知名度、美誉度,以及索尼爱立信手机出色的音频、视频功能,都让“索爱”MP4有够顺利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即使大家知道了索爱与索尼爱立信并无关系,但第一步能让索爱有了一个与消费者沟通、缩短距离的的机会,对于一个新品牌来说,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就此而言,“索爱”这个商标的价值,又岂止几百万能够衡量的。

    辛辛苦苦树立起来的品牌基础,却让广州索爱“拣了个便宜”,索尼爱立信岂能容忍?

    但这却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刘建佳早在2003年就申请了“索爱”在第9类、第11类的商标,并在2004年完成了注册公告,是索爱商标的合法持有者。

    而反观索尼爱立信,却是反应较慢,直到2005年才想到“索爱”这个词已经取代了“索尼爱立信”,具有了非凡的价值。但为时已晚,这时候只剩下商标类别中的几个非相关的“边边角角”了。

    刘建佳注册“索爱”的初衷,是否看到了“索尼爱立信”简称的价值,我们不得而知。即使是动机如此,也是正大光明。我一向认为,在商标权领域,无所谓“抢注”一说:没有注册,就不是合法持有人,别人注了,怎么是抢呢?用抢注来评价捷足先登者,是对不重视商标权行为的一种纵容。用合法手段,取得能快速树立形象的商标,是经营者善于发现商机的表现。

    不仅如此,对索尼爱立信更为麻烦的是,“索爱”在手机类别上的商标,也是刘建佳持有,虽然刘建佳说自己暂时没有进军手机行业的打算,但这个商标在手,对索尼爱立信来说,不谛于一颗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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