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擅用“中华”商标 杏花村汾酒被诉侵权

〖2007-2-9 16:00: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开胃
 


    因认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05.65万元。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5年10月7日,公司受让第115507号商标,对第115507号“中华”牌注册商标依法享有商标权。2006年6月,公司发现北京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销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老白汾酒”。 

  原告据此认为,两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请求判令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物品;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5.6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