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界,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2007-1-8 14:22: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中国商标界,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2006中国商标问题年度报告
                                                                              
                                           (作者:李芳 赵耀)


           [注:本文为中国商标专网独家专稿,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务请注明来源出处,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题记:我们特殊,因特殊而寂寞;我们寂寞,因寂寞而独特。

    当岁末的寒气再度风流于古老的大地,当怕冷的人们裹紧身躯怀揣起思想和手臂,当我们携手在轮回的圆周划出具有象征意义的最后一笔,却蓦然发现太阳初红的笑脸正在天际灿然绽放——无论爱与恨曾被谁操纵,新的开始,我们已然无法逃避……

    我们曾经失望,当饥渴交加、摇旗鼓噪却依然门庭冷落、囊中羞涩;我们曾经欣喜,当闪烁的灵感、跳跃的创意化为目光聚集的焦距;我们曾经激动,当疲惫的臂膀、汗涌的背脊被尊重和钦佩的语言轻轻拍击;我们曾经英勇,当真理和正义被扼杀、神圣和尊严几被扭曲……回首2006年中国商标界,让我们围绕人类社会生活中永恒的“爱”去旁敲侧击,试看中国商标市场究竟延续了多少,改变了几许……

                                    商标代理机构——当爱已成往事

    2006年,国内娱乐圈翻唱老歌,翻拍老片成为一种流行和时尚。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摹仿和复制都能令人趋之若骛、拍手称快,继而带来自我设计中的理想票房;并不是想充内行便立即可以皇帝的新装,冠冕堂皇;并不是所有的人披上神圣的袈裟都能证明是个正经和尚。对于中学课本上就曾讲述过的并不太深奥的哲理,一拥而上的商标代理机构“试水”者显然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训理解得还不够深刻。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被越来越高地抬举,国内“热门”行业越来越热,“冷门”行业越来越冷。当商标代理低投入、高回报的特点被不少小有积蓄的门外汉看上,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的繁荣景象曾让多少不明就里的国人瞠目结舌甚至艳羡不已。不过,当知识产权从鲜为人知到人所共识,“知识”二字就显得尤为重要。商标代理机构真正“懂”商标的人实在太少太少,而不懂商标的人做商标就好比让操着方言的赤脚农妇去主持央视的时尚节目,“霸王硬上弓”,实在有点勉为其难。于是,众多缺乏实力的代理机构几乎在电光火石之间便陷入了“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怪圈。

    说到“怪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相当一部分国内注标人尚未从“注商标、找工商”的认识误区中觉醒,而这种思维定式决定了原本就隶属或师从工商部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具有其他同行所无法企及的人力、物力、声誉和市场资源等方面的先天优势。其实,即使国家工商总局明令禁止,商标代理机构与基层工商管理部门之间“明脱暗钩”、“半脱半钩”甚至“明钩暗脱”的现象也早已是波澜不惊的“旧闻”——“犹抱琵琶半掩面”本身便是一种不值得大惊小怪、大呼小叫的姿态。个别脑筋活络的工商人员靠拉商标挣点外快也同样乐得顺理成章、顺风顺水。久而久之,工商中介的存在居然也成为了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真希望俄罗斯的普京总统能够现身说法给国内工商系统的公务员补上一课,题目就是:“想要为国服务,那就靠工资生活”。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商标事务所打电话”这句调侃形象地验证了不少商标代理机构的无所适从和急不可耐的窘态。为了开辟财路,一些代理机构聘用低薪甚至无底薪的业务员整天抱着电话号码簿铺天盖地、挨家挨户地试探,软磨硬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当一家刚成立公司的老总一脸苦笑地对你说他隔三差五就能接到劝他注册商标的电话,以至于看到不熟悉的电话号码便立马挂机的时候,作为职业商标人我们收获的只能是惭愧和汗颜。由于不懂专业知识,不具备专业素质,吹牛、造假和价格战便成为个别代理机构的首选。有的把商标拉过来连查都不查就报件,因为两年后商标被驳回的时候这家事物所早已关门歇业,你到哪里找他“秋后算帐”?更有甚者,居然收完钱连报件都免了,因为假受理通知书完全能够以假乱真、抵挡一阵,而自己的腰包会鼓得更快捷、更圆满。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人们对“南京中天商标事务所卷款而逃”、“北京索邦嘉兴分公司盖出国家商标局公章”这类新闻将见怪不怪,越来越不“感冒”。或许我们能够比较轻松地统计出2006年有多少家商标代理机构被国家商标局取消代理资格,有多少家偃旗息鼓、自生自灭,却永远无法统计出我们的上帝——被欺诈的无辜客户精神与物质上的伤痕到底有多么深重!

    做事好比穿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芬芳的香醪一旦发酵成为难以下咽的苦酒,人们便只能一泼了之。当商标界人士眼巴巴盼着《商标代理管理条例》早日出台的时候,可以预见的是,2007年国内商标代理市场两极分化的步伐将迈得更快更大,商标代理步入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兼并时代已然成为一种趋势性的“哥德巴赫猜想”。

                                 “恶搞”——当“中央一套”被无比“爱戴”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假如把这句话用在国内前呼后拥的商标抢注现象上,似乎也同样恰当。国人在过够了不敢想、不敢讲、不敢富、不敢性的日子后,默默无闻、老实巴交、吃苦耐劳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沦为愚笨和无能的同义词。拿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话来讲就是:“我们现在惟一害怕的就是害怕本身”。

    2006年,在“恶搞”成为娱乐圈关键词的同时,“职业注标人”乃至“业余注标人”也迅速将其“嫁接”到了商标抢注行为上。其实,“恶搞”二字是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也无法查到的一个新造词。不过,这两个字注定将屹立于现代汉语词库之林,因为当今社会恐怕没有比这更流行的东西了。

    年初,当媒体爆出央视当家栏目 “非常6十1”被素有“九头鸟”之称的湖北人申请为“非常绿佳伊”服装商标时,央视狗年被“恶搞”的“盖头”也被徐徐拉开。
    7月,国人的感官不约而同地被这样一条火爆消息所刺激:“中央一套”将成为安全套商标。据称,该商标系年初由福建省长乐市一李姓男子申请,正在寻求投资方合作生产,只要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被核准只是时间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央视有关人士对此表示震惊后,国内各种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文章,讨伐、调侃之声席卷神州大地。之后,央视直到年底似乎一直成为人们搞笑的焦点和核心。
    在新闻联播的谐音被申请为化妆品商标“馨吻脸脖”后,“中央二套,美人衣靠”的广告词将“中央二套”直指内衣商标。与此同时,春晚被抢注为安全套,艺术人生被抢注为避孕用品,中央台被抢注为男性性保健食品。“李咏、王小丫、鞠萍、董卿、王志……”这些央视“名嘴”也被申请为形形色色的商品甚至是性用品商标。央视简直就是与“下半身”结下了不解之缘,仿佛一夜之间便“乱了套”。

    “想象力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几乎就在人们对抢注者的智商赞不绝口的同时,风光一时的名人无疑也无法逃脱被“搞”的命运。继传出雪村起诉安全套生产厂家、章子怡和郭德纲的谐音分别成为卫生巾和白酒商标的消息后,进入11月,媒体再度爆出“锐舞天后”爱戴遭遇避孕套商标“强暴”的消息。而姚明牌卫生巾即将面世的新闻则实在给足了国人遐想的空间。于是乎,名人如何捍卫自己的姓名权便成为人们空前关注的焦点。尽管“二人转”、“中央一套”和“和谐社会”等商标申请先后被国家商标局依法驳回,受“中央一套”的启发和诱导,“一液情”依然被申请为白酒,“包二乃”成了内衣,黄金甲居然也成了人造乳房和避孕套。

    面对商标市场风起云涌的“恶搞”现象,“恶俗说”、“德殇说”、“挑战说”众口不一,一时唇枪舌剑、难分难解。不过,在自然人大兴“搞”风的背后,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中国3000多万家企业仅有170万件注册商标的尴尬。其实,作为一个真正具有生命力和品牌价值的商标来说,其文化底蕴和细节积累才是得以保持长盛不衰的灵魂所在。善“搞”的注标人在擎起感官猎奇的魔镜祈祷名利双收的同时也许对一个简单的道理未曾认真考虑——点燃的香火是实实在在的,可供奉的神灵未必能给你带来好运。人们都知道灶王爷是一家之主,可户口簿上偏偏就没有他的名字。

                                  驰名商标——想说爱你也不是很吃力的事

    中国有句颇具谦虚意味的谚语叫作“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不过,2006年中国商标界只能用“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来比喻。如果说2005年商标界最流行的事件是“抢注”和“拍卖”的话,那么2006年最具社会影响力、最值得疑虑、最能够引起争议的事件恐怕莫过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了。

    没听说过的商标能算驰名商标吗?既然法院能认定某商标是驰名商标,那么不是也能认定它不驰名吗?临近年底,一桩颇为蹊跷的请求认定非驰名商标的官司成为中国商标界引人瞩目的核心事件。

    11月,在福建省泉州市务工的何先生购买了标有“中国驰名商标”的“金冠园”两种调味品后,发现产地与包装上所标注的“香港”不符,商标也从未听说过。而且,《商标法》中只有“驰名商标”的说法,也没听说有什么“中国驰名商标”。于是何先生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金冠园”不是“中国驰名商标”,判赔各种损失合计315元。12月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这一案件。

    据了解,“金冠园”驰名商标的称号是金冠食品(福建)有限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被司法认定的。截止目前,在泉州市的70件驰名商标中,居然有48件是通过司法认定,并且其中有1/3都是由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更令人瞠目的是,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中,大部分是通过域名侵权案件取得的。巧合固然不可思议,而泉州市工商部门之前出台的驰名商标须在广告中注明出处的规定更加意味深长。此案系国内首起消费者质疑并意欲通过司法手段推翻先前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这一案件的发生在彰显中国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同时,其本身所兼具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也在国内司法界和产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没注册的商标能认定驰名吗?个案认定的驰名商标能跨企业、跨行业、跨类别“通吃”吗?“认定蒙牛的‘酸酸乳’标志为驰名商标,仅对本案有效,对其他企业无法律约束力……”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国内法学界、知识产权界对于驰名商标认定的争议引入了更深层次的思索。

    11月底,国内第一件司法认定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在中国乳业史上涉及乳业巨头最多、规模最大的“酸酸乳”商标争议案终于尘埃落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河南安阳白雪乳业的上诉,蒙牛乳业终审获胜。不过,令国内其他乳业巨头略感欣慰的是判词中“法不责众”的含义与意味。去年4月下旬,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蒙牛集团胜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蒙牛“酸酸乳”这一未注册的商标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判决迅速引起了国内乳业界的广泛争议,因为这将使大量“酸酸乳”产品面临法律挑战。于是,国内几大乳业巨头均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法律异议书。毫无疑问,内蒙高院的终审判词将“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驰名商标认定原则作出了身先士卒的诠释,必将为国内司法干预商标案带来更多的法律争议并产生深远的示范意义。

    2006年,在国内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过程中还产生了不少象征性、标志性案件。像河北“板城”驰名商标不被工商认可尴尬案、“依视路”上海赢下官司却未“驰名”案、真假“康王”驰名商标争议案等均对中国商标行业产生了启发性影响,致使思辩的浪潮经久不息。

    曾几何时,中国企业对驰名商标的追求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国内不知有多少胸怀抱负、颇具实力的名企慨叹“生不成名身已老”,而今所有的顾虑仿佛一夜之间便“灰飞烟灭”,一切障碍似乎都因司法捷径而成为了可以轻描淡写的“毛毛雨”。毋庸置疑,企业将驰名商标神圣化、绝对化、终身化,无疑是走入了主观认识上的误区,也背离了驰名商标的立法本意。尽管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出台了驰名商标认定备案制度以统一认定标准,不过各级人民法院如何突破地方保护的干预却始终是一道羞于破解的难题。

                                    商标与字号——相爱简单,相处太难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商标与字号的关系像极了诗人舒婷的诗句。由于我国商标与企业名称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又有不同的法律确权依据,因而两个不同领域的合法权利发生交叉与冲突便成为一种事实上的可能。2006年,中国企业商标与字号之间好比是一对棒打不散的冤家,上演了一幕幕针锋相对的争斗与搏击。

    上海“醉美”起诉重庆和宁波两个“醉美”的官司始于2005年。在上海“醉美”胜诉重庆美醉美公司并获赔8万元后,2006年4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醉美”与宁波“醉美”的商标与字号之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宁波“醉美”在店面招牌上突出使用“醉美”文字及在服务用品上单独使用“醉美”文字,构成对注册商标在先权利的侵犯,不过,上海“醉美”在宁波地区的知名度并不高,宁波“醉美”后来在服务用品上使用的“醉美人生”与涉案商标有显著不同,因此“醉美人生”并不构成商标侵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宁波“醉美”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在双方不服判决分别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10月,上海“醉美”接到浙江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同时意味着“醉美人生”得以继续合法而“可持续性”地生存并发展下去。此案的判决迅速引起了国内法学界和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相比之下,浙江康恩贝商标侵权案的胜诉似乎有着更为典型的启发效果。作为一个使用了15年之久知名商标的企业,浙江康恩贝制药公司在湖北武汉发现有一家几乎与其“同名同姓”的武汉康恩贝生物工程公司后,便立即将其告上了法庭。临近年底,武汉中院依法认定浙江康恩贝公司注册并使用的“康恩贝”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决康恩贝生物公司立即停止侵权。

    2006年度最具轰动效应并产生深远社会影响的商标与字号冲突案件当属“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的侵权纷争。蒙牛乳业自1999年1月起就开始使用“蒙牛”商标与企业字号,2002年2月,“蒙牛”便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于是,“蒙牛”像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一样,最终难逃被“傍”的命运。蒙牛酒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成立时,“蒙牛”乳制品已享誉神州大地。蒙牛酒业因在其生产的奶酒商品上突出使用“蒙牛酒业”,并故意对外宣称“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是一家,而被蒙牛乳业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上法庭。12月22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蒙牛乳业”胜诉,并获赔经济损失400万元。不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截止判决之日,“蒙牛酒业”号称正常使用企业简称的“商业习惯”已持续达5年。

    与此同时,令人瞠目结舌的还有在先注册商标斗不过企业字号的“永和”豆浆宁波败北案和“福成”肥牛昆明失城案等等。

    “只要闭上眼睛,世界就没有悬崖”。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这句曾被无数人耻笑过的名言其实也有其生存的价值和空间。长期以来,在商标与字号同属商业标志的前提下,二者既密切相关又各自为政,假如我们无法从立法的角度来根除二者的冲突,还不如顺其自然。因为,每一次制度上的简单修剪恐怕均难以避免产生新的问题,诱发新的矛盾与冲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望升格,从而严格限制以企业名称克隆名牌的消息已经空喊了两三年,而商标与字号的冲突问题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名副其实的顽症已经无须争辩。既然鱼目与明珠无法混为一谈,那么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日子里,我们究竟能否等到“相逢一笑泯恩仇”的那一天?

                                   挑战权威——爱与恨究竟由谁操纵?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开始从信仰危机走向信誉危机。人们不相信命运,不相信道德,不相信传统,不相信秩序。人们主张用崇尚取代精神的枷锁,用科学的理论取代荒谬的学说,用价值的杠杆衡量是非与对错。2006年中国商标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不信“邪”的中外企业和自然人开始拿起法律的利器毫不犹豫地向权威宣战。

    5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日本双叶社状告国家商评委一案。由于指责广州诚益眼镜公司注册的“蜡笔小新”商标为恶意抢注,双叶社要求撤销“蜡笔小新”商标。早在1996年1月,诚益公司就申请注册了共计9件“蜡笔小新”图形和文字商标。迟至2005年1月,双叶社才提出异议。商评委认为,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双叶社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蜡笔小新》虽为著名的漫画作品,“蜡笔小新”的形象在中国也深入人心,但双叶社并未将其作为商标广泛应用于市场,不属于驰名商标。因此,诚益公司注册的“蜡笔小新”商标合法有效。6月20日,北京一中院依法作出了维持国家商评委裁定的判决。之后,双叶社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此案的最终判决不仅对日本动漫业在中国大陆的商务运营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中国行政与司法裁决的公正性也颇引人关注。

    与此同时,在中国已家喻户晓的“流氓兔”也沸沸扬扬地闹起了“红脸”。2002年7月,韩国一家公司向中国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流氓兔”商标被驳回。该公司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于2003年向商评委申请复审。2005年,商评委经审查后作出驳回注册申请,不予初审公告的复审决定。韩国公司仍不服,遂将商评委告上法庭。去年9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流氓兔”一词易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消费者的是非观念产生误导,从而造成不良影响为由驳回了韩国公司的诉求。该案顿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争议。“流氓兔”到底是有悖良俗还是约定俗成?各类观点针锋相对、拔刀相向,“流氓兔”一时间成了“热点兔”、“新闻兔”。那么“流氓兔”究竟流氓还是不流氓?这个问题恐怕只有时间能够作出最终的回答。

    临近年底,河南“斗酒”女教师状告国家商评委败诉案成为典型的“民告官”案件。12月9日,刚刚当选“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河南省许昌市女教师王英接到北京一中院的行政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国家商评委作出的维持“富平春”商标注册有效的结论并无不当。几乎与此同时,王英告国家商评委不受理“五粮液”商标争议申请案也被一中院依法驳回,法院的判决是:维持国家商评委的“不予受理通知”。

    8年前,王英的丈夫因工作关系陪客人喝了半斤“富平春”白酒,导致抢救无效死亡。此后,王英走上了一条“斗酒”之路。北京一中院认为,“富平春”不是固有词组搭配,无明确含义,也无证据证明该商标申请人对其赋予的“富贵、平安、青春常在”含义已被消费者普遍认知并接受,其本身也不属于夸大宣传和欺骗性质。原告主张酒类产品作为特殊商品,其注册商标不能出现有明显预期、祈祷或祝福含义的词汇,但未提供法律上的禁止性规定。对于申请撤消“五粮液”商标的争议,一中院认为,“五粮液”商标注册的时间是1982年,而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才首次对申请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作出规定,故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规定对该争议商标没有溯及力。就两案的败诉,王英目前已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如果说美国人因“圣大保罗”和“华盛顿”商标申请被驳回而状告国家商评委还事出有因的话,那么因抢注和谐社会商标遭拒和因受理通知书内容有误而起诉国家商标局只能令人将其与闹剧和炒作相联系。应当看到,公信力、公权力遭到挑战与爱不爱国并无多大关系。无论集体还是个体,其不挠的坚持和争辩均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的理念有着不可忽略的启发意义。只要你问心无愧,只要你作出的每一项决定都符合国家法律,就无须发出什么“廉政宣言”,掀起“廉政风暴”来证实自己。与此同时,我们呼吁因矛盾而困惑和尖锐的现代“哈姆雷特”们更加理智地审视自己,当你认为手擀面永远比机制面好吃的时候,国家的行政与司法资源却委实浪费不起……
 
                                      商标局:爱,往往就是一种规范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在中国商标行业一派繁荣景象的背后,我们还应该看到大量“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现象的堆砌。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业已成为扰乱中国商标市场的滥觞。既然特定的种子只能适应特定的土壤,那么我们就不能只改良种子而不改良土壤。2006年,为制定行业规范,维护行业秩序,国家商标局屡屡祭出大手笔。

    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之后,2005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共同发布了《商标审查标准》,并在“中国商标网”上予以公布。之后,《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一书也开始出版发行。《商标审查标准》在清晰解释商标法条款使之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基础上吸收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以及《特殊标志的审查》等内容。《商标审理标准》在保护驰名商标、规范代理秩序、界定注册权利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不可否认,《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面世使原本内部操作的一些工作规范成为完全透明的行业操守,在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实质审查、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受理通知书》究竟代表什么?2006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商标局新版《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增加了两项颇为重要的声明内容: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并将依法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是否核准商标注册;本通知书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能够获准注册,更不表明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对该商标的专用权。毫无疑问,补充声明将使商标申请人能够明白无误地理解《受理通知书》的法律含义,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商标代理行业存在的变相欺诈行为。这一举措也同样显示出国家商标局治理商标市场乱象的决心。

    正当人们为国内商标管理的混乱现状而伤透脑筋的时候,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正在进行的消息无疑令人振奋不已。此次修法主要围绕六个原则进行:一是缩短申请注册周期,二是优化程序,提高效率,三是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四是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五是与国际商标法条约衔接,六是适应当前和未来若干年经济发展。据悉,修法小组仍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其中,关于取消还是保留“相对理由审查”制度从而解决商标申请注册周期过长的难题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同时,对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法定的惩罚和打击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而且,从立法上体现对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与此同时,驰名商标究竟驰名到什么程度,跨类保护究竟跨到什么程度,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此次修法所要解决的难点。
    
    为及时与国际做法和国际标准接轨,12月,国家商标局发出通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与尼斯分类第八版相比,第九版新增及删除了若干商品和服务项目,并对一部分商品和服务项目做了改变或移类,同时对部分类别标题及注释也进行了改变。我们欣喜地看到,从事因特网聊天室、个人背景调查、价格比较服务、代购服务等新兴行业的人士均能够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申请注册商标了。

   “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毋庸置疑,当政策与法制之窗豁然开启,便意味着社会关注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有了迎刃而解的契机。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路却不是说出来而是走出来的。作为职业商标人,我们期待国家职能部门在新的一年里能够祭出更多有效的创造之举!

   “一切爱情都在心里,一切往事都在梦中……”在我们将2006年度中国商标的书卷轻轻合掩的时候,让我们向中国商标行业的所有志士同仁致一声问候,道一声辛苦。当建议不被采纳,当呼吁没有回声,当付出渴望回报,当思想缺少共鸣,让我们学会放弃,学会宽容。每个人都是微不足道的个体,每件事都顺理成章的发生,可是我们的汗水汇入了商标世界浩瀚的海洋,我们的泪水是全行业的泪水,我们的欢乐也是整个世界共同的欢乐……



                                                                                       中国商标专网
                                                                                 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七日


    编后

    冬日暖暖的阳光屡屡投放在冷静的石窗前,在试图再度回顾历史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自然之美与经过人工改造的景观无论怎样比对都相距甚远。作为中国商标行业的普通一员,我们试图整理出一点有序的东西供业界同行或关爱商标的人士回味与前瞻。遗憾的是,杂乱无章徘徊于脑际的总是一帧帧板起面孔的蒙太奇或故事碎片。惶恐、感喟、忐忑不安,不知以偏概全的叙述与淘洗对任何一位业界人士有多大的现实意义,不知断章取义的简单编排会否被归于傲慢与偏见。2006年中国商标界喧嚣之声此起彼落、此消彼长,而这种表象的繁荣其实无法掩盖行业整体的不成熟、不理性、不规范甚至不公平。白兔在反省自身肤浅与缺失的同时,也与业界同行一样,经历过太多风雨的历练。对于知识经济时代的震荡与激湍,我们感同身受却无悔无怨。向往夕忐忑的岁月挥一挥释怀的衣袖吧,面对未知的明天,让我们大家义无返顾,扬起挑战征途的群帆……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