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淡出“Travel star”商标中国使用权

〖2006-12-29 9: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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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及北京旅之星业新技术有限公司关于“Travelstar”商标纠纷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近日,中国电子商会正式宣布,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及北京旅之星业新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商会的协调下,双方就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及图”与“Travelstar”商标权的争议问题达成协议。据了解,该协议已经生效,并且只限于中国内地地区。 

    今年10月,日立一批注有“Travel-star”商标的2.5英寸笔记本硬盘被判定侵犯旅之星业注册商标权益,先后在沈阳、长沙等地被扣押并开出处罚通知书,由此引发了二者间关于“Travelstar”商标归属的侵权纠纷。本报于2006年11月6日和2006年11月13日分别作了题为《旅之星业对垒日立打响商标争夺战》和《旅之星业VS日立:谁在撒谎﹖》的报道。双方此次达成协议,为这场长达数月的商标博弈最终画上了句号。 

    按照协议,旅之星业将保留“Travel-star及图”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及权益,日立环球在中国将以“日立2.5寸”及“日立1.8寸”等硬盘驱动器名称推广其以往冠以“Travelstar”商标的硬盘驱动器及相关产品。双方已制订好日立环球逐步停止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商标的计划。该协议的部分内容包含日立环球可继续销售其于2006年12月前生产带有“Travelstar”的所有硬盘驱动器,其中包括那些已经包含在相关产品中的硬盘驱动器。 

    中国电子商会对日立环球及北京旅之星业能够在尊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客户及消费者利益,以协商的方式尽快解决争议问题的做法表示赞赏,同时也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士对协议的其它详情不便公开给予理解。不过,北京旅之星业市场部经理汪雨辰此前曾对媒体表示,双方此次协议并未涉及赔偿金额,对于日立方面的让步,旅之星业也没有付出其他对换条件作为代价。 

    “我们将按照三方协调共同商议后的协议执行。”汪雨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日立环球存储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此事的主管人员正在休假,并提供了另外一个联系电话。但是截至本报发稿前,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 袁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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