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一店主赢了汇丰银行

〖2006-12-19 12:2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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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做鞋的不关开银行的事。”经过4年多的官司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裁定,“汇丰HUIFENG”(25类,鞋)商标准许注册。商标所有人浙江省温州市金乡好日子服装店负责人表示,当初申请商标本想做虚拟经营,但眼下只能转让了。

  据了解,好日子服装店在2001年4月申请注册“汇丰HUIFENG”商标,次年公告时遭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异议。理由是,这枚商标在视觉、呼叫及含义上都与汇丰银行的商标一样,前者是对后者的恶意模仿,虽然前者使用在鞋等商品上,但必将误导公众,损害后者的合法权益。但商标局认为,双方商标虽然由相同的汉字组成,但后者的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金融业”与“鞋类商品”具有不同的用途、服务方式和服务对象,不会使广大消费者产生混淆。

  该商标代理人温州成大方圆商标事务所负责人表示,在鞋类上成功注册“汇丰HUIFENG”商标,那是肯定的事情。这位负责人说,“汇丰”商标不是国家工商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并且在各类商品注册已屡见不鲜,“汇丰”名下有豆奶、服装、箱板、药品、面粉等,因此它是一个普通商标,遵循申请在先原则。

  “没想到现在才注册下来,当时的一些计划也没办法实施了。”好日子服装店负责人杨婷婷对此颇感无奈,她表示,各方面条件有限,目前没有计划也无力再经营这枚商标,希望温州本土有实力的企业能接手经营,这毕竟还是一枚“颇有分量”的商标。(记者 杨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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