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年贺岁”金条引发侵权争议

〖2006-12-11 15:5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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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几十种猪年贺岁题材金条的扎堆上市及其蕴藏的巨大商机,让北京金市“老大”菜百及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再也坐不住了。日前,菜百向媒体发出声明称,“猪年贺岁”等商标已由授权方申请登记注册,其他商家不得使用。一时间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声明振振有词说侵权
  
    这份声明说,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金币总公司的授权,在销售和市场推广过程中,会使用如下一个或者多个中国金币总公司所有的商标,包括鼠年贺岁、牛年贺岁、虎年贺岁、兔年贺岁、龙年贺岁、蛇年贺岁、马年贺岁、羊年贺岁、猴年贺岁、鸡年贺岁、狗年贺岁、猪年贺岁,及其徽标和名称,也包括含有该名称的特定图片。上述商标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登记注册,所有权归中国金币总公司合法拥有,受法律保护。未经该公司书面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以上商标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传播、抄录,或与其他产品捆绑使用销售。
  
    声明指出:“凡侵犯本公司商标权的,本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他们可以把商品叫‘猪年金条’或‘贺岁金条’,但不能把‘猪年贺岁’四个字连起来用。”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该负责人表示,北京的国华商场、上海老凤祥等都有类似的贺岁金条上市,“凡侵犯本公司商标权的,我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菜百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菜百公司是北京地区唯一获得上海金币公司授权的“猪年贺岁”金条的经销商,但是他们并不会替上海金币公司行使声讨“猪年贺岁”商标侵权的责任。
  
    商家质疑侵权说

  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中国金币总公司确已在2004年8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猪年贺岁”、“鼠年贺岁”等商标,但尚未获准公告。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承认,这些商标确实还没有最终审定,但总公司拥有这些商标使用的优先权。

  针对“侵权”一说,主要在北京市场销售贺岁金条的国华商场和中金黄金等商家纷纷作出回应。

  国华商场给记者发来邮件称,国华销售的贺岁金条为同心牌,有7款不同的金猪造型,金条的克重、加工工艺与别人销售的不同,上面没有“猪年贺岁”的字样,只在背面有“永保平安”4个字。同时国华商场在宣传和LOGO上也不用“猪年贺岁”,所以,国华销售的金条不存在商标侵权问题。

  11月28日,国内两大黄金企业——中金黄金和国道黄金就此次贺岁金条侵权风波联合发出“公平竞争倡议书”,通过律师提出三点质疑:首先,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自己都承认商标注册申请至今没有获得通过,从法律上讲根本就不存在所谓拥有的商标权,更无所谓侵权了;其次,“猪年贺岁”、“狗年贺岁”等均属通用性词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要求,不会被批准用作商标;第三,中金黄金和国道黄金各自产品名称均不称之为“猪年贺岁”金条,更谈不上侵权。

  他人正当使用不侵权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张志峰认为,商标还没有获准注册,无权干涉他人使用。

  “我认为这一申请遭驳回的可能性比较大。”张志峰律师说,像猪年、贺岁这样的文字都是描述性的,显著性差。“猪年贺岁”类似于通用名称,不大可能被注册。

  “即使获准注册,也不妨碍别人正当使用。”张志峰进一步说,上海金币公司声明他人“以任何方式”对“任何部分”使用构成侵权一说是站不住脚的。

  据记者了解,由中国金币总公司发行、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承销的生肖贺岁金条自5年前在北京上市以来,销售年年火爆,“猪年贺岁”金条上市3天就销售了8000多万元。目前北京市场上有几十种猪年“贺岁”题材的金条扎堆上市。业内人士认为“确实出现了一些商家效仿”。

  那么,企业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张志峰认为,贺岁金条并非普通商品,很难成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所以不适宜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他建议企业将金条图文申请外观专利或者依据著作权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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