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库”商标权纠纷 发云南省首例普洱茶官司

〖2006-12-8 16: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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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卖普洱茶不要乱打旗号,买普洱茶要当心买到仿冒货。”随着普洱茶在全国市场的日益升温,作为普洱茶原产地的云南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自己人乱自己人品牌”的趋向。昨日(7日),记者从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证实,云南省第一场关于普洱茶商标的官司将于本月中旬在临沧市中院开庭审理。尽管这件事还处于发展初期,但已经在业内引起强烈关注。令人意外的是,这起官司是一个小茶厂告工商机关。

    小茶厂状告工商机关

    今年初,国家商标局将“普洱茶”评审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此,云南普洱茶产业开始受到国家商标法规的保护。然而,在“普洱茶”这个大商标下面,许多茶厂又拥有自己的商标,比如“大益”、“勐库”等,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也就是说,“普洱茶”是个大品牌,而各茶厂拥有的是这个大品牌下的一些普洱茶子品牌。据业内人士介绍,其中,“勐库”普洱茶在普洱茶界因为其古茶树茶叶名气较大而具有相当独到的品牌力量。而云南第一起普洱茶商标官司正是围绕“勐库”这个商标打起来。

    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勐库”这个商标实际上为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早在10年前就注册了“勐库”这个茶叶类商标。但是,近年来,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临沧当地人在自己的普洱茶包装上使用“勐库春尖”、“勐库乔木”等字样。

    工商机关人员解释说,“春尖”和“乔木”并不是专有词,但是,将“勐库”和这两个词联合起来用,则是双江勐库茶叶有限公司首先独创使用的。

    2005年,在工商机关的市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云南双江县沙河乡精制茶厂就在自己的茶叶包装上使用了“勐库春尖”和“勐库乔木”的字样,于是对其销售的部分产品予以没收处罚。但双江县沙河乡精制茶厂不服气,于是将双江县工商部门告到了法院。沙河乡精制茶厂坚持认为自己使用上述字样,属于正当行为,要求法院支持其使用“权利”。

    官司具有普遍性

    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起商标纷争的关键是沙河乡精制茶厂使用上述字样的方式和目的。沙河和勐库是当地两个乡镇的名字,为什么沙河乡的茶厂要用“勐库”的字样?其刻意仿冒“勐库”商标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勐库作为一个地名,具有公共性,当注册成了商标之后,对该地名的使用问题较为复杂。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这起商标官司中,得看“勐库”在全省是作为地名更有名气,还是作为茶叶商标更有名气。从目前普洱茶行业的普遍印象来看,显然,“勐库”作为一个普洱茶商标的名气要远大于它作为一个地名的名气。这样,沙河乡精制茶厂在自己的普洱茶包装上使用“勐库春尖”和“勐库乔木”的字样,就明显构成了对“勐库”商标专有人——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侵犯。“临沧当地很多人都知道,同样的普洱茶贴上‘勐库’字样一饼就可以卖到上百块钱,否则可能连二三十块钱都卖不到。”

    不过,一切都还得看法院的判决。一位商标领域的权威人士说,如果沙河乡精制茶厂能证明其生产的普洱茶的茶叶原料的确来自勐库镇的话,这起普洱茶商标官司将会变得更加复杂。

    而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公司的担心也不无理由:如果沙河乡精制茶厂胜诉,那么双江县上百家普洱茶小作坊就将肆无忌惮地仿冒其产品,从而有可能给其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有关负责人的担心还远不止这些:“由于这是普洱茶行业首次出现这样的官司,一旦双江勐库茶叶有限公司败诉,将会在整个普洱茶行业造成连锁反应,其他较有名气的普洱茶子品牌都将面临遭仿冒的严重危机。”

    折射云南省茶产业软肋

    “勐库”商标官司被认为折射出云南省普洱茶产业发展面临的一个核心难题:如何在发展普洱茶产业过程中引导各茶厂走自己的品牌建设之路。“虽然普洱茶产业目前正处于上升阶段,但是,如果不注意其中存在的深层问题,这个产业今后将会出大问题。”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处工业经济研究员丁富涛告诉记者。

    丁富涛说:“令人关注的另一问题是,云南的多数茶厂设备老旧,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在茶饮料、茶食品和茶保健品等新产品的开发及提取茶多酚、咖啡因、茶氨酸等深加工项目尚处于起步阶段,云南茶产业企业实力仍然弱小,而且品牌多而杂,全省有茶叶初制所3000多个,茶厂3500家,年均加工量不足30吨,其中,茶叶年产量200吨以上的企业只有98家,1000吨以上的只有33家,而3000吨以上的只有3家;其中,全省的普洱茶生产企业多达1100多家,品牌太多,而且98%为中小企业,多数企业靠生产、销售普通毛茶维持生产经营。”(记者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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