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著名商标认定首次零收费
〖2006-12-6 1:4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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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目前,江西省有著名商标422件,但截止到今年12月底,其中将有一大批到期须延续认定。4日,记者从江西省工商局获悉,《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而我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和新申请认定也同时启动,欲延续或新申请的企业应在本月10日前向所在地市级工商部门提交申请。此外,我省过去延续或新评定著名商标须收申请费4200元,而此次著名商标认定将首次采取零收费政策。
关键词① 商标保护
部门规章升级为省政府规章
据了解,《办法》过去仅为工商部门的内部规章,此次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成为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名义公布的地方政府规章。在法律意义上,该《办法》对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较之前更具权威性和广泛性。
著名商标实现跨区联保
记者了解到,过去对于著名商标的保护,只限于江西省境内,如果发生针对著名商标的跨省、跨地区侵权案件,企业很难及时进行维权。而该《办法》出台时,我省已与泛珠三角及华东六省一市建立著名商标保护网络,针对著名商标的侵权案件,在这些区域内,都将享受案发地著名商标保护的同等待遇。
失效著名商标不得乱标名
江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著名商标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延续认定和未被延续认定为著名商标的,该著名商标自动失效,企业不得再在其商品包装或者宣传中标为“江西省著名商标”,违反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关键词②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年纳税须过百万
《办法》规定,凡申请著名商标延续认定或新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商标,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连续使用期满三年;在省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等。不过,与以往认定条件不同的是,申请企业年纳税金应在100万元以上,而“五小”企业将一律不得参评。
市场占有率将成认定关键
江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内欲延续或新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企业,应该在本月10日之前向所在地市级工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必须包括省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行业协会出具的该企业使用该商标商品的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的证明材料以及申报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05年企业纳税额证明等,不符合条件和不按程序上报的商标一律不予认定。
关键词③ 申报费用
著名商标认定首度零收费
过去,企业如要申报江西省著名商标,除了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外,每个商标还必须缴纳4200元的申请费。为减轻企业负担,此次著名商标认定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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