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称“金条侵权”子虚乌有
〖2006-11-30 8:4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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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颖
上海金币公司通过其经销商菜百发出的一纸声明,引发了被指侵权黄金商的反弹。昨日(29日),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家博物馆艺术品中心宣布开展战略合作,双方表示“金条侵权”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上周,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菜百发表声明,称其独家拥有包括“猪年贺岁”在内的十二生肖贺岁金条的商标权。市场上相关企业未获授权而发行同类产品,涉嫌侵犯该公司的商标权,该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贺岁金条不过只是一个概念”,昨日(29日),中金投资总经理李清飞就“金条侵权”的说法表态道:“就像眼下流行的贺岁片一样,谁也不能说只有冯小刚拍的电影才能叫贺岁片。”国博艺术品中心总经理唐奕也表示,上海金币公司的侵权声明实在牵强,“他们自己都承认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至今都没通过,也就无所谓侵权。况且像‘猪年贺岁’‘狗年贺岁’都属于通用性词汇,不会被批准用作商标。”两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场上的黄金消费仍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企业之间没必要搞这些无谓的争夺。(记者 陈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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