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star商标权争议:旅之星称能否和解取决于日立

〖2006-11-22 15:2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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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颖
 


    北京一位孙姓消费者近日把使用日立硬盘的Acer电脑公司及其经销商告上了法庭,法院已正式立案。这是日立与中国企业旅之星之间关于Travelstar商标权争议事件的最新相关动态。记者了解到,日立与旅之星目前正在就此事进行协商,旅之星有关人士表示,双方能否和解取决于日立。

    ■ 缘起工商部门查抄日立硬盘
    10月,日立硬盘所使用的Trav-elstar商标被工商部门认定侵犯北京旅之星业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之星)的权益,随后工商部门在沈阳和长沙等地对涉嫌侵权的日立硬盘进行了没收扣押。

    此事曝光后不久,便发生了上周北京孙姓消费者起诉Acer公司及经销商的事情。该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笔记本电脑所配备的硬盘就是已被工商部门认定为商标侵权产品的“Trav-elstar”系列产品,“在整个事件里,他们没有告知我真实的情况,而我又不愿用侵权的产品”。他声明自己与旅之星没有任何关系。

    据了解,旅之星方面于2000年10月17日申请注册了“Travelstar+图形”商标,2001年12月14日注册成功。日立公司在2001年5月15日申请Travelstar商标,因旅之星商标在先而于2002年5月被驳回。

    日立公司发给记者的声明中称,“自1997年以来,Travelstar一直作为我们2.5英寸硬盘的商标用于市场推广,起初由IBM使用,在日立收购 IBM硬盘业务部后,由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使用。尽管自从1997年以来,IBM和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一直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商标,第三方仍然于2000年在中国市场注册了这一商标。”

    旅之星方面则表示,由于旅之星与日立相比当属蚂蚁和大象之争,加上日立方面宣称早已使用Travelstar商标,因此便不免有人猜测,认为有抢注之嫌。经过几年的发展,旅之星已经在移动存储领域有相当的地位,2005年中国移动硬盘市场销售份额旅之星品牌仅位于爱国者、纽曼之后,位列前三甲。

    ■ 日立称保护客户的利益

    针对消费者起诉Acer公司牵扯到日立硬盘一事,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公共关系部负责人柳波11月20日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Acer和消费者的利益我们都很积极地加以保护。”   

    她说,不管是Acer还是该消费者,实际上都是日立的客户,区别在于一个是渠道客户,一个是终端客户。日立总部已经知晓此事,应该很快会有回复。“日立在跟Acer一起积极讨论以解决问题。”她说,“这个事情肯定还在进展之中。”但柳波也承认,日立还没有直接与该消费者联系,日立和Acer也还没有协商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对于日立和旅之星的争议,柳波也表示日立正“积极地”与旅之星协商,但无法透露协商进展情况。

    ■ 旅之星称日立需要赔偿

    旅之星公司的律师李永波11月20日对记者表示,自己刚出差回来,还不知道北京消费者起诉Acer公司的事情。

    对于旅之星与日立的商标纠纷,李永波称,一切都在按照程序进行。至于双方能否和解,何时有望达成协议,取决于日立方面。他同时对日立所谓1997年开始使用Travelstar商标的说法进行了反驳,称对方一直没有拿出证据,尤其是在中国市场的证据。

    李永波认为,根据日立在中国市场的硬盘销售量判断,日立需要给旅之星一笔天文数字的赔偿,但经过双方协商,可能会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数字。

   “日立也有可能会在华停止使用此品牌,因为有报道说他们决定在争议期间去掉产品标签中的Travelstar商标。”不过,李永波也表示,即使日立以后不使用此商标,也需要赔偿,因为此前侵权使用已造成损失。如果日立以后要继续使用此商标,需要旅之星的授权并支付相应费用。
                                                                                                              (邓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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