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注册“金华佛手”证明商标
〖2006-11-21 15:0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日前,浙江金华林业局生产经营管理站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金华佛手”证明商标获得批准。这是浙江首个证明商标,也是全国佛手产品的第一个证明商标。
金华种植佛手有300多年的历史,由于当地特有的自然条件和栽培技术优势,所产“金华佛手”外形美观,芳香持久,药性良好,储存耐久,有很高的观赏和药用价值。但是近年来,常会出现假冒“金华佛手”的事件,还有的花农盲目追求产量而不适当用肥,影响了“金华佛手”的声誉。
为了保护这一原产地特有的品牌,保证“金华佛手”的品质,金华市林业局生产管理站决定申请注册“金华佛手”证明商标。国家商标局于2002年专门派出人员赴金华佛手产地,考察当地的土壤、水质和小气候环境,认定了“金华佛手”地源的独特性。同时,申报者是该市的林木种苗管理的职能单位,除对花农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外,还负责拟定了“金华佛手”地方标准,具备了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条件。国家商标局经过公告数月后,批准注册了“金华佛手”证明商标。
目前,金华市林业局生产经营管理站正积极宣传“金华佛手”地方标准,并制定了《“金华佛手”使用管理规则》,还将组成“金华佛手”证明商标监督委员会,以保证证明商标的正确使用,更好地保证“金华佛手”的品质。“金华佛手”证明商标的注册,也受到广大花农的关注和欢迎。不少花农已经咨询和申请使用证明商标。(钟勇军)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