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明星纷遭恶意注册 明星的名字惹谁了?

〖2006-11-20 10: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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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在自己的姓名被长春商人注册成安全套商标后,歌手爱戴日前对此进行了强烈抨击,认为“这种做法卑鄙、恶劣”、“每个人都是要脸面的,看到这次回应的报道后,如果他还要做,那就是禽兽不如,就不是人!”爱戴还表示,将在15天内起诉这个长春商人,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其实明星姓名或其谐音被注册成商标的现象,近年来屡见不鲜,把电影明星朱时茂的谐音抢注为猪饲料的商标“猪食茂”;把歌唱家彭丽媛的谐音注册成丰胸品牌“膨立圆”,等等。此外,谢霆锋、章子怡、赵本山、郭德纲、李宇春等人也都曾经遭到恶意注册,其名字的谐音成了衣服、食品、日用品等各种产品的商标。而日前,齐鲁电视台《拉呱》节目主持人“小么哥”也被抢注成了系列白酒的商标。遭遇到恶意抢注的明星,自然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有的甚至愤而将注册者告上法庭。这一现象也在社会上引起比较大的反响。那么,将名人的姓名或其谐音抢注成商标,在法律上究竟该作何界定?明星们又该怎样规避这样的事情?就此,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当事人和法律界人士。 

   “小么哥”:肯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在得知“小么哥”被抢注成酒类系列产品商标的消息后,齐鲁电视台立即发表了相关声明,认为,《拉呱》节目在山东知名度非常高,其主持人“小么哥”也是齐鲁电视台创作出来的一个深受观众喜爱的主持人名称。“小么哥”是齐鲁电视台台长闫爱华亲自起的一个名字,在齐鲁电视台采编和演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现在“小么哥”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齐鲁电视台对此享有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此名称,均需征得齐鲁电视台的同意。

    昨天(19日)上午,记者打通了“小么哥”张勇的电话,虽然张勇强调自己不是明星,只是“老百姓喜欢的新闻节目主持人”,但是“小么哥”在山东的知名度却并不亚于很多明星。说起“小么哥”被抢注成白酒商标一事,张勇非常气愤:“在2005年10月30日之前,任何书面上都找不到‘小么哥’这三个字。这是齐鲁电视台创造出来的一个名词,而且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知名品牌。把‘小么哥’注册成商标显然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另外,被注册成白酒商标后,大量消费者会误以为‘小么哥’和这种白酒有什么关系,有的还认为‘小么哥’也开始做生意了,这也给‘小么哥’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肯定会给广大观众一个交代。”张勇说:“目前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和注册者进行沟通,我们希望能够协商解决这件事,如果不行,就只好诉诸法律。另外,我也已经咨询过国家工商总局,得知现在发给商家的只是商标受理通知书,在发出受理通知书8个月之后,还将进行3个月的公示期,只有在公示期间没有被提起异议,才能正式授予商标使用权,商家也只有在获得商标使用权之后才能推出相关产品。我们希望注册者自己放弃,因为在公示期内我们肯定会提出异议,这个商标肯定通不过。” 

   “傍名人”牟利是恶意注册者的动机

    说起名人姓名遭恶意注册的案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的刘锋律师心直口快:“很显然,商标注册申请人‘傍名人’抢注商标的目的是吸引公众和媒体的注意力,然后通过媒体的炒作,迅速让自己的产品‘一夜成名’,从中获利,这是商家利用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普遍动机。”

    刘锋律师说:“虽然就商标注册的形式而言,审查时法律并没有禁止用别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但是,如果是用社会上影响力很高的名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话,商标局在对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时,很可能会以该商标与公民身份权相冲突而不予审查通过,不予公告。这主要是因为公民身份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他人肖像、姓名、艺名、笔名作为商标,更不得核准注册。另外,在商标公示期内,如果名人本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的话,该商标也很难予以核准注册。前不久我去天津出差,发现一种名叫‘锅得缸’的白酒在市区打出巨型宣传广告,我们知道,相声演员郭德纲的名气目前很大,‘锅得缸’很容易让人想起相声演员郭德纲。我个人认为,如果酒厂未经相声演员郭德纲同意而申请注册‘锅得缸’商标,该商标应该很难通过商标局的核准。否则,就明显侵害了郭德纲的姓名权。”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算是名人,才能被商标注册部门主动保护呢?刘锋说:“名人是根据相关公众对他的熟悉程度而定的,比如像倪萍、李咏、毕福剑等人应该算是名人。不过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的名人姓名如果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而该名人又没有在商标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话,那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的可能性会非常大。这样一来,名人就只能以侵犯姓名权为由来起诉该注册商标申请人,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爱戴”被注册成避孕套商标一事,刘锋律师认为如果在“爱戴”被注册成避孕套时,商人并不知道爱戴这个歌手,就很难认定商家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爱戴的姓名权。

   明星如何保护自己的“尊姓大名”

    那么,明星如果想彻底规避自己的名字被恶意注册,是不是该将自己的名字在所有商品类别中都注册成商标呢?对此,刘锋律师表示,“这是一个比较保险的方法。但是,第一,将自己的名字注册成所有类别的商标需要繁琐的程序和一笔不小的费用;第二,如果只有商标没有相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局将会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由于在法律上存在着“模糊地带”,而众多商人又“前赴后继”地希望通过傍上名人获利,在这种情况下,似乎还需要其他的社会规约。用大众泰和律师事务所姜永明律师的话来说,“这种情况也不能仅仅诉诸法律,还应受到社会情理、道德规范的共同约束。”
                                                                                                          (记者 钱欢青)
    相关链接

    被“恶注”的明星

    章子怡:2004年,章子怡的谐音“涨止益”,被人注册成卫生巾品牌;另有人注册“涨紫怡”用于按摩器械等产品;还有人申请“章子移”商标用在药品、驱虫电动装置上。

    赵本山:谐音“赵本衫”被注册成衬衫的商标。

    谢霆锋:谐音“泻停封”被注册成止泻药。

    李宇春:其名字拼音被注册成同性恋网站。 

    郭德纲:名字谐音“锅得缸”被注册成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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