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在华得保护 阿迪达斯盛赞汕头中院
〖2006-11-17 11: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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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李宁
近日,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代表德国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ADIDAS-SALOMONAG),专门致信汕头中级人民法院庄大军院长,对汕头中院民三庭公正高效地审结两宗侵犯“adidas”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赔偿案件、切实维护国际著名运动品牌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感谢信中还高度称赞该案合议庭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审时度势,有理有据地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官的聪明睿智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今年4月和6月,汕头中院先后受理了德国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ADIDAS-SALOMONAG)起诉他人侵犯其“adidas”外文商标和三斜杠图形商标的商标权纠纷案件两宗。两宗案件均是ADIDAS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由汕头海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依据《商标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在汕头尚属首次。
ADIDAS公司的“adidas”外文商标和三斜杠图形商标,均在我国注册登记,并向海关总署申请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去年,ADIDAS公司发现汕头市两家企业分别向汕头海关申报出口运动服和睡袍,涉嫌侵犯其上述商标权,遂向汕头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汕头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两单侵权嫌疑货物依法予以扣留。经调查后,认定出口的睡袍侵犯了ADIDAS公司的知识产权的,决定予以没收。但对出口的运动服部分,没有作出侵权认定。
今年4月,ADIDAS公司向中院起诉某出口运动服的企业,并申请法院对被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采纳了当事人的请求,及时作出裁定,查封了被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运动服18720套。由于该案是汕头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权利人依据《商标法》向法院起诉的首宗案件,海关也是首次遇到,无先例可循,因此,在海关协助执行查封过程中,办案法官多次到汕头海关,和海关的办案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圆满解决了查封的问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耐心调解,最后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停止侵权并赔偿ADIDAS公司人民币20万元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同时,为避免给侵权企业造成过大损失,ADIDAS公司同意被告方在法院监督下拆除运动服上的侵权标识,拆除侵权标识后的运动服仍交被告方再利用。案件成功调解结案,被告方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停止了侵权行为,按时把赔偿款交付ADIDAS公司。
今年6月,ADIDAS公司又对汕头市某出口睡袍的企业提起了赔偿损失的诉讼。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已经汕头海关认定并依法予以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案件受理后,法院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了被告方的大量工作,使其明确自己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ADIDAS公司6万元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而且当庭清结。
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对待中外当事人、本地和外地当事人的原则,对本地企业不偏袒、不护短,同时也充分考虑本地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履行能力等实际情况,有理有据地做调解工作,既制止了侵权,树立了我国履行国际承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形象,又使本地企业不因侵权导致企业无法生存发展,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成效显著。(宿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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