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到驰名商标重奖100万
〖2006-11-14 9: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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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多创新,记者昨日(13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实施与申报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办法》规定,自2006年起,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而新认定(含法院判定)的驰名商标一次性也将给予10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用途,重点用于支持面向济南市的基础应用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重大专项给予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给予30万元以上、引导项目给予10万元以上的资金扶持。
为扶持和鼓励企业走“品牌强企”之路,《办法》明确提出,自2006年起,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名牌产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名牌新升级为中国名牌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同样自2006年起,新认定(含法院判定)的驰名商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著名商标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山东著名商标新升级为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奖励。
专利奖用于奖励在专利创造和运用工作中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专利一等奖每年1项,每项奖励8万元;专利二等奖每年3至5项,每项奖励5万元;专利三等奖每年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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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及盾”打官司赢得驰名商标
2005年3月,将军集团济南卷烟厂因省城某包装公司搭便车,在其生产的封拉线产品上使用与将军商标主要部分相同的图案“将军及盾”商标,而将之诉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将军商标为驰名商标,同时判令包装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2005年6月,通过法院判定,依法确认了“将军及盾”为驰名商标,填补了济南市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空白。(记者刘玉波 任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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