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戴起诉安全套商标注册者的意义

〖2006-11-12 16:2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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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近日来,歌手爱戴为“安全套事件”伤透了脑筋——长春某贸易公司的商人张军宣布自己已经申请注册了爱戴牌安全套,并且还想好了广告词,“爱戴牌”安全套的广告语:“爱戴牌安全套,越戴越爱戴,爱戴牌安全套,爱戴不戴”。为此,爱戴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影响了她在歌迷中的形象。昨天上午,爱戴所在的北京华友飞乐音乐公司召开了记者会,向媒体宣布了她们将把此事诉诸法律。

   “泄停封”成了拉肚子的药,“金喜膳”成了餐馆的名号,“屈原”成了猪饲料,“中央台”成了壮阳药,“姚明”成了卫生巾,“涨止益”成了护垫代称……对于这种借用谐音、性的联想,恶意以名人的名字抢注商标的行为,笔者一直不敢苟同。可是,当事人除了口头表示不解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反对行为,助长了这种恶搞正统、亵渎权威、挑战公权、搭车名人的商标命名和恶意抢注行为日益盛行。现在,受害者爱戴准备将“爱戴”牌安全套的注册者告上法庭,姑且不论最后庭审的结果,笔者认为爱戴起诉的意义重大,值得为之喝彩鼓劲。 

    爱戴的起诉将唤起人们对商业行为伦理和文化底线的思考。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更是道德经济,是文化经济。特别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下,更要靠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精神文化引导和突显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行为,除了要遵循“法律不禁止即自由”的法律底线,还要遵循“不伤害别人”、“维护公序良俗”的道德底线,要遵循“尊重历史和传统”的文化底线,要遵循“符合美感”的审美底线。上面提到的这种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许多显然已经越过了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底线,正因为超过了这种底线,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反感。如今,爱戴的起诉,将唤起人们对商业行为伦理和文化底线的思考和讨论,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好处的。 
   
    爱戴的起诉,将成为一个榜样,鼓励更多的被害者站出来。谢霆锋、金喜善、姚明、章子怡都是受害者,但他们一是出于对诉讼获胜没有必然的把握,而是出于时间紧张,往往对这种恶意抢注行为听之任之,放任他们牟取暴利,伤害自己。实际上,类似的获胜案例并不是没有,1996年天津“泥人张”曾被其他企业抢注,起诉后就获得胜诉,这些抢注行为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诉讼中是值得借鉴的。实际上,笔者个人认为,这种恶意抢注加上媒体的宣传,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还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潜在经济损失,抢注者不仅不应该获得抢注的商标,还应该赔礼道歉,赔偿当事人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当然,最后的结果,还是得由法院来审判。我们希望,以“爱戴的起诉”为榜样,更多的人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爱戴的起诉,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但至少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可以阻止类似行为在社会中的传播蔓延,更多的是可以唤起人们对这种行为的思考和反省。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结果成败与否,爱戴的起诉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都是值得我们为之呐喊助威的。
                                                                                                                (叶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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