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3年 菏泽:一商贩假冒两种商标非法经营袜子

〖2006-11-3 10:18: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一服装商贩为牟暴利假冒两个注册商标,非法经营袜子价值达27万余元。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今年3月24日18时许,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城区某住宅内有一制售假冒商品窝点。接报后,办案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在掌握肖某违法作案事实后,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肖某及有关人员抓获,并查扣了假冒“原子弹”牌男袜十万余双,假冒“红辣椒”女丝袜一万余双,“原子弹”、“红辣椒”商标标志、外包装等制假原料一宗。

  经审讯,肖某交代了作案经过。在随后两个月时间里,牡丹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辗转济南、烟台、临沂、济宁、河南洛阳、焦作、商丘、开封、河北石家庄、浙江义乌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自2005年12月至案发,肖某利用从外省针织市场购买的散袜和“原子弹”、“红辣椒”商标标志、外包装等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原子弹”、“红辣椒”品牌丝袜,共生产销售假冒“原子弹”丝袜十万余双,价值26万余元,“红辣椒”丝袜一万余双,价值1万余元。(宋红举 任向前 黄体军)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