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例网络域名纠纷案审结

〖2006-10-23 11:39: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延梅
 


    日前,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结我区首例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院经审查作出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
    
  原告福建日香茶叶有限公司主要销售以“日春及图形”品牌为主的优质铁观音系列,取得了国际分类第30类第1718660号“日春图形”和第1953617号“日春+RICHUN”的商标注册证,并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今年7月上旬,福建日香茶叶有限公司发现被告石嘴山市的的刘某,在网络上注册了和“日春+RICHUN”相似的www.richuntea.net和日春茗茶域名,在网页上放置“日春及图形”标志,并在其网页上提供茶叶销售和与原告产品、服务相混淆的信息。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具有明显恶意,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侵犯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给原告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原告于7月中旬向该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判令由原告使用被告恶意注册的www.richuntea.net和日春茗茶域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
    
  被告认可是其申请注册了上述域名并在网页上发布销售茶叶的信息,但表示并未在该网页上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该院法官在审理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案外和解协议。被告对无意使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表示歉意,并表示立即注销其注册使用的www.richuntea.net和日春茗茶域名,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通讯员 王伟)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