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侵犯他人商标? 皖首例侵权案开庭

〖2006-10-20 8:5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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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孙伟栋
 


    认为安徽省人杨某注册的个人网络域名侵犯了自己公司的注册商标,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将其注册的域名交由原告使用,并赔偿损失5万元。昨日(1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原告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01年12月取得“BHD及图形”注册商标。2003年3月,又取得“宝亨达+拼音”的注册商标。宝福公司在14类商品及与主产品相关的其他类别产品上申请了多个种类商标及防御商标。后来,公司发现杨某在网络上注册了和其公司相似的中文域名“宝亨达.www.bhd.net.cn”只是作出了把英文改为小写这一点细微变化。 

    原告认为被告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司先已取得的商标权。因此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宝亨达.www.bhd.net.cn”网络域名的使用,并将该域名转交原告使用。同时赔偿原告由此造成的5万元损失。被告杨某昨日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据介绍,安徽省此前还未曾审理过网络域名侵犯注册商标案件,该案尚属首例。(胡明艳 民三 王守明 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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