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时亨﹕单字短语无版权

〖2006-10-19 8:5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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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图:在首轮的自订车牌拍卖会上各人努力竞投自己的心头好


    至于自订车牌出现公司代号是否侵权,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说,按照法例「单字」或「短语」并不构成侵犯版权。虽然如此,运输署至今收到五宗个案,表示对自订车牌计划中,有相关公司或品牌名称的车牌被拍卖有保留或反对。但当局表示不会更改有关拍卖方法。

    马时亨表示,政府草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法例时,已详细考虑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并征询知识产权署和律政司的意见。法律意见认为,由于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不包括符号,所以不会构成侵犯版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单字和短语是没有版权的。

    当局去信向公司解释

    至于商标方面,基于侵犯商标是指未获授权而在涉及货品和服务的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使用某商标;加上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并非用作货品和服务的商标,因此,法律意见认为使用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不应会构成侵犯商标的问题。

    自由党林健锋说,接到部分公司的意见,指部分自订车牌含有企业名称,质疑是否已构成侵权。马时亨表示,政府至今也收到五宗投诉,但法律意见认为,使用自订车辆登记号码不会构成侵犯商标或版权的问题。因此并没有理由拒绝这些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申请。但当局已去信向这些公司解释。

    资料显示,第一次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会共拍卖了二百一十个号码,整个拍卖过程运作畅顺,收入超过一千一百万元。政府对首次拍卖顺利举行感到满意。第二次拍卖会的形式,将会与第一次相同。政府已承诺在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实施一年后,检讨计划的运作,并将于二○○八年第一季向立法会提交检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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