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蒙牛”起纠纷 今日上法庭“顶牛”

〖2006-10-12 22: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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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蒙牛乳业,以蒙牛酒业“搭便车”为由,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并索赔上千万。今天(12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蒙牛乳业代理律师称,蒙牛酒业于2001年8月成立时,“蒙牛”品牌已经形成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和高市场亲和度的商品品牌。因此,蒙牛酒业的做法是搭“蒙牛”商标的便车,傍“蒙牛”商标的品牌。

  蒙牛乳业称,该公司曾就企业字号问题与蒙牛酒业进行了多次接触,但对方起初是坚持不肯变更企业字号,之后则漫天要价,要求向其支付8000万元补偿费方肯变更。

  因此,蒙牛乳业不得不诉至法院。

  对此,蒙牛酒业答辩说,该公司于1999年8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蒙牛MENGNIU”商标,而当时蒙牛乳业刚刚成立,没有任何注册商标,更谈不上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蒙牛酒业使用“蒙牛”品牌不可能侵犯蒙牛乳业任何在先权利,更谈不上“傍名牌”或者“搭便车”。出现两个“蒙牛”完全是一种巧合。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蒙牛乳业和蒙牛酒业不仅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而且老板都姓牛,但这两家企业没有一点关系。

  据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诉称,1999年1月,该公司申请注册了“蒙牛”商标,2000年5月被核准注册。2002年2月,“蒙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在世界上70多个国家与地区进行了注册。

  就在这期间,内蒙古的另一家企业——蒙牛酒业有限公司也悄然面市。

  两个“蒙牛”的矛盾爆发于蒙牛酒业的招商风波,蒙牛酒业曾向经销商宣称该公司与蒙牛乳业存在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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