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加大对企业境外注册商标资助力度

〖2006-10-11 18:3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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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记者今日(11日)从绍兴市外经贸局获悉,出口品牌企业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其注册费用可以得到浙江省百分之五十的资助,参加一些重要的国际性展览会摊位费等也能得到百分之七十的资助。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外经贸厅近日出台的《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获得商务部和省“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称号、获商务部“中国畅销品牌”称号、列入省“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名牌”培育储备名单的绍兴三类出口品牌企业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的,对注册费用给予百分之五十的资助,每个品牌最高资助不超过两万元。同时,出口品牌企业若加大国际市场广告投放量、且带动出口明显的,按其实际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资金来源由浙江省财政厅和外经贸厅从财政部下拨的中央品牌发展资金和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

  此外,出口品牌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商务部组织和浙江确定的)、重要国际性展览会(浙江省外经贸厅组织承办),对其摊位费、展品回运费给予百分之七十的资助;对在展览会上宣传浙江整体形象的公共布展(特装)、广告宣传费等给予全额资助。

  该《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有利于提高自主品牌的附加值,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支持范围包括出口品牌企业开展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出口品牌企业参加境内外展(博)览会,开展境外促销、推介等经贸活动;为扩大浙江省自主出口品牌国际市场影响而开展的境内外宣传和推广活动;出口品牌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自主出口品牌专营店、研发、售后服务机构等;有利于自主出口品牌建设、推广和保护的公共服务。

  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企业在国际市场使用出口品牌进行国际化或本土化,其所需设计、更名、重新注册费用给予一定资助;企业在境外设立品牌专卖店、品牌营销、研发、售后服务机构等的,给予一定的资助;企业收购境外知名品牌,给予一定资助;对“自主出口品牌”商品进入境外国际知名超市、百货店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助;对出口品牌企业遭遇境内外知识产权侵犯而进行法律咨询,援助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绍兴市外经贸局的金先生告诉记者,绍兴几年类似的资助正在逐年上升,现在又将中国畅销品牌列入范围将进一步推动绍兴企业走向世界的步伐。(陶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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