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紫禁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今天上午,故宫博物院对外公布了该消息。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也对一些使用故宫、紫禁城字样的单位、个人陆续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他人申请“故宫”、“紫禁城”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据了解,尽管故宫博物院已申请注册“故宫”、“紫禁城”商标,但仍无法制止社会上一些单位、个人以“故宫”、“紫禁城”名称在不同类别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此外还有的企业名称中包括“故宫”、“紫禁城”字样。
为此,故宫博物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商标局提出20件商标异议。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故宫”、“紫禁城”为驰名商标,并裁定他人申请“故宫”、“紫禁城”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故宫博物院上午表示,对已经注册了故宫或紫禁城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是在生产的商品上运用了紫禁城字样还是在公司名称上运用了紫禁城或故宫字样,故宫博物院都可以对这些商标企业进行追溯,如紫禁城影业公司等。
据了解,具体办法现在故宫博物院正在研究当中,针对不同的情况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协商或起诉等,但这些都要等到故宫博物院制定出具体的追溯方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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