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豆香村”究竟谁侵权?

〖2006-9-26 22:5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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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在全国众多餐饮连锁加盟店中, “豆香村”豆业连锁加盟已成为业内的一块牌子。但最近在永康开“豆香村”的杨光明突然向外界宣布,全国“豆香村”连锁加盟店都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永康人首创“豆香村”

    谈到“豆香村”,不得不提到另一个叫陈结合的永康人。他是中国大陆“豆香村”品牌的创始人。

    昨天他说,6年前,他看《红楼梦》时看到刘姥姥逛大观园,游玩了一个叫“稻香村”的地方。他从中得到启发,就把自己准备创立的餐饮连锁店名称叫做“豆香村”。2000年初,他在上海注册了上海真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商标时,他专门请上海著名书法家写了“豆香村”几个字。当时他想向国家商标总局注册42类的“豆香村”商标。但他的公司不是一家餐饮类公司,按当时的规定无法注册42类“豆香村”商标。2001年3月、6月,他先后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了29类、7类‘豆香村’商标。2002年4月7日、11月7日,陈结合申请的29类、7类“豆香村”商标通过注册。第29类核定使用的商品为豆腐、豆腐制品、肉、干蔬菜等。第7类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饼干印形机等。

    陈结合的思路是想用“豆腐制品+豆腐制品设备”的模式来搞他的豆业连锁加盟店。他按“统一战略管理、统一商标、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技术操作、统一配方、统一员工服饰”等要求,于2001年初在上海长宁支路开了一家样板店。此后,陈结合还在上海火车站出口处和《参考消息》、《中国经营报》、央视等媒体上投放了大量广告。据他本人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除了台湾、西藏之外,全国其他省市均有他的加盟店。

    ●北京一家公司横刀夺爱

    第42类“豆香村”商标核定的服务项目是“餐厅、茶馆、快餐馆、流动饮食供应、自助餐馆”等。此商标最初的注册者是北京快乐时光中西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2001年7月,这家公司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2002年11月14日获得“豆香村”注册商标。
    
    从商标的外观看,陈结合注册的“豆香村”商标就是上海书法家的书法,而北京这家公司注册的“豆香村”则将几个字变形成一颗豆的形状。陈结合说,在搞豆业连锁店时,他的初衷是做豆腐制品,但许多加盟店又做起了餐饮,一些餐饮店还卖起了包子等其他食品。

    杨光明拥有的就是北京快乐时光中西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杨光明说,2002年看到媒体上的广告后,他就与上海真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盟协议书。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有4条,除了统一品牌形象之外,公司向杨光明提供价值49000元的豆腐机一台,杨光明则每年应向公司缴纳2000元管理费。

    在经营过程中,杨光明发现一个秘密:陈结合的公司只能搞豆腐制品和豆腐制品设备的连锁经营,并不能搞餐饮连锁。而能搞餐饮连锁的,是北京快乐时光中西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去年下半年,杨光明花巨资从北京快乐时光中西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购买了“豆香村”商标。今年5月28日,国家商标局就此转让发布过公告,并向杨光明所开的“永康豆香村餐厅”出具了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两个“豆香村”各执一词

    到目前为止,陈结合并不承认自己的豆业连锁经营已对杨光明构成侵权。昨日他说,“豆香村”的品牌是他培育的,他是“豆香村”品牌的创造者。他还说,2001年7月北京快乐时光中西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豆香村”商标前,他已在全国各地的媒体上投入了巨额广告,并在全国各地开出了加盟店。根据《商标法》规定的“使用在先”原则,他的经营行为没有对杨光明拥有的商标构成侵权,另外杨光明目前所有的商标还涉嫌抢注。

    杨光明则表示,他和陈结合的公司所拥有的“豆香村”商标并不属于同一类别。在搞豆业连锁加盟时,陈结合实际上已在搞餐饮服务,这显然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据了解,目前,陈结合和杨光明正在协商解决此事。(记者蒋中意 实习生余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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